关于认真做好灾民上访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

本文由 第一 公 文 网 收 集整 理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
  今年“75”、“726”洪灾发生后,各乡镇和县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指导、组织和帮助灾民扎实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但因这次灾情十分严重、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在抗灾救灾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乡镇出现灾民上访的现象。为切实做好灾民上访问题处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县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要充分认识做好灾民上访问题处理工作的重要性,把做好灾民上访问题处理工作作为“转变作风,为民解困”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认真做好灾民上访问题处理工作,切实维护灾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社会经济持续和谐发展。
  二、建立健全信访处理机制。各乡镇要成立信访案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设立专门的群众信访接待室,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接待、登记。要实行乡镇党政领导接待日制度,公开乡镇领导信访接待工作安排表,主要领导亲自接待上访灾民。
  三、认真抓好信访案件处理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对灾民上访反映的问题要一件一件认真做好记录,尽快处理。能够当面答复和处理的,要当面答复和处理;不能当面答复和处理的,要召开会议或开展现场调查,尽快作出答复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迅速告知上访灾民,做到信访不出村、不出乡(镇)。各乡镇、县驻乡镇灾后重建工作组对灾民反映的情况,要组织人员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对有关人员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对灾民上访问题未认真处理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将追究各乡镇主要领导责任。
  
  
  XX县赈灾救灾办公室
  2007年元月日本文由 第一 公 文 网 收 集整 理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1: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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