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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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做好国庆节期间值班和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工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及时处理应急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情况报送工作的领导,全面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市安委会各有关单位将&ldqu;十一&rdqu;黄金周期间领导带班及值班安排情况(表格附后)于9月28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传真电话:)。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24小时开通手机,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各有关单位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三、请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市高新区、泰山管委、市经贸委、公安局、交通局、建设局、水利与渔业局、卫生局、文化局、林业局、质监局、旅游局、行办、农机办、泰安供电公司、市国资公司、城建国资公司、商贸国资公司、行业资产管理中心、公安交巡支队、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单位,从0月日至7日将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于当日5时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0月6日0时前将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总体情况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传真):;电子邮箱:@26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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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7 1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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