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加强国庆节及秋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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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6年加强国庆节及秋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和秋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确保第四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根据中央、省、市工作部署和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国庆节及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国庆节和秋季是旅游旺季,是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繁忙季节,也是事故的易发时期。各乡镇(街道)、部门、有关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贯彻落实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之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的部署和要求,周密组织安排好国庆期间及秋季本地区本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及秋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二、履行监管职责,开展安全检查。近期,全县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抓好节日期间及秋季的事故防范工作,从即日起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易发生事故的行业、场所、设施和已经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为重点,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亲自带队深入一线,认真督促各项整改、防范措施的落实;要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要设备、设施明确专人加强监控,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排名,定期进行通报,对行动组织不力、进展不快及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
  三、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行动。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深化市委市政府优化环境“八大行动”之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一是要在前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各级各牵头单位要对整治行动进行一次“回头看”,看问题整治了多少,看问题有没有反弹,进一步找准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依法采取果断措施加以处置。对存在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查处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安监、公安、质监、市场监管、消防、电力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对企业主体责任没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生产设备落后、管理制度不健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员工不持证上岗、现场管理混乱等非法违法生产的企业,严格按照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的要求给予严厉打击,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按时保质整改到位。三是要积极做好大检查大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基层、企业以及各行业领域的做法和成效,认真全面总结行动情况,及时推广行动中涌现的好做法和好经验。
  四、突出监管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国庆节和秋季安全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根据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特点和重点,切实加强监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针对“国庆”假期特点,把做好交通旅游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坚持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严格驾驶员、营运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的监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驾驶员安全行车教育,重点查处打击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和违规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旅游部门和各旅游经营接待单位,要根据景区景点、游乐场所的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要落实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确保运行安全。
(三)加强危化品安全管理。安监、交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企业抓好安全评价,认真查找事故隐患,及时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质监部门要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特种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完好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有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置,消除事故隐患,防止发生事故。
  (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容易发生火灾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状况检查,重点要对车站、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和整治,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的违规行为。同时,各乡镇(街道)、公安基层派出所、农村专职或义务消防要加强农村火灾预防工作,开展农村火灾隐患排查。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对房屋建筑施工、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现场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施工安全条件标准和操作规程,落实施工现场各项安全保障措施。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深基坑、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安全帽和安全带使用以及安全管理的隐患排查。防范建设项目赶工期、抢进度,急于竣工验收,忽视安全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不法行为,强化重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有效遏制事故。
  其他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抓好学校、“三场所一企业”、非煤矿山、电力、水利、林业、卫生安全和打击小微企业及作业场所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着重抓好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
五、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认真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并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应对,科学有效处置,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维护社会稳定
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企业于9月29日前将国庆值班安排报县安委办,国庆期间当日安全生产情况每日6时前,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汇总情况0月8日7时前报县安委办。县安委办邮箱:xx,值班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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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bsp;20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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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05 17: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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