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结业考试通知

培训结业考试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培训机构:
&bsp;&bsp;&bsp;按照淄博市人事局《关于二00八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程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8]56号)的要求,今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培训工作已接近尾声,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效果,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从6月下旬起开始组织网上集中考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bsp;&bsp;&bsp;一、考试的组织形式
&bsp;&bsp;&bsp;网上考试采用集中组织的形式进行。市人事培训中心、市卫生人才中心、市教师教育办公室、各区县人事局及各区县教育局(教师教育机构)作为本次公共科目培训的培训点,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由各培训点选定考点,考试计划和场次安排由各考点根据培训点的要求制(设)定。
&bsp;&bsp;&bsp;考试组织由各培训点负责,分别承担所培训人员的网上考试工作。各考点的考点地址、联系方式、考试计划、场次安排及变更等信息由各培训点负责向广大学员公布。
&bsp;&bsp;&bsp;二、考试形式和题型和题量
&bsp;&bsp;&bsp;本次公共科目考试全部以网上机答的形式进行,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时间每场60分钟(考生可提前30分钟入场,随到随考)。今年开设的公共科目由市里分别组织试题库,考试的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单项选择、多向选择、判断),题量为50题,由考试系统根据统一设定的抽题规则随机产生,所有试题不超出教材范围。
&bsp;&bsp;&bsp;三、考试组织机构和考点的标准条件
&bsp;&bsp;&bsp;各培训点应当成立考试组织机构,具体负责考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各考点配备考点管理员、监考员若干人,负责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请各培训点将考点设置情况和考试计划于组织考试前一周报市人事局教育培训科。
&bsp;&bsp;&bsp;各考点应当具备以下软硬件条件:
&bsp;&bsp;&bsp;、建立微机考试教室,配备微机,单个考点微机数量40&dsh;60台,并按照0%的比例配备备用机。所有微机组成局域网,并稳定连接互联网(具有公网IP)。
&bsp;&bsp;&bsp;2、所配微机应当具备或高于以下配置要求:赛扬4GCPU,28M内存,40G硬盘,0M网卡。所有考试机保持一个朝向(朝向讲台或考试管理员)
&bsp;&bsp;&bsp;3、考试管理机和考试机安装IE浏览器,并做好系统杀毒及操作系统补丁升级。
&bsp;&bsp;&bsp;4、配备网络监控系统,具备远程网络监控能力,可以通过因特网进行监控,监控设备具备6X以上光学焦距调节,360�/90�方向调节功能。
&bsp;&bsp;&bsp;5、每个考点配备磁卡读写器一台,型号为金牌353B。
&bsp;&bsp;&bsp;6、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淄博市教育培训网上考试考场规则》、《对违纪舞弊人员的处理规定》、《淄博市教育培训网上考试应考人员须知》等文件和考试场次安排及变更等信息。
&bsp;&bsp;&bsp;7、满足防火、通风、调温等安全要求及其他要求。
&bsp;&bsp;&bsp;四、结业考试工作程序
&bsp;&bsp;&bsp;、请各培训点抓紧上报考试计划、考试组织机构和考点设置报告。所报考点须经市人事局组织人员检查验收后方可承担考试任务。
&bsp;&bsp;&bsp;2、考点根据批准的考试计划通过教育培训网络化管理系通设定考试场次。
&bsp;&bsp;&bsp;3、学员根据所报科目选定考试地点和考试场次,生成并打印准考证。
&bsp;&bsp;&bsp;4、考点根据计划安排分场次组织考试,学员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时参加考试(考试之前必须进行现场签到)。
&bsp;&bsp;&bsp;5、考试结束后系统自动阅卷,考试成绩(70%)与作业成绩(30%)按比例计入总分,每个科目总成绩合格者自动记入本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账户学分20分。
&bsp;&bsp;&bsp;五、关于考试监督
&bsp;&bsp;&bsp;本次考试采取现场巡视与远程网络监控相结合形式进行考试监督,市人事局根据各培训点考试计划安排组织若干巡视组进行现场巡视,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其他时间的考试监督通过远程网络监控进行。
&bsp;&bsp;&bsp;六、有关注意事项
&bsp;&bsp;&bsp;、各培训点的考点安排、场次安排由各培训点确定,请广大学员到各自的培训点查询。
&bsp;&bsp;&bsp;2、请广大学员认真阅读《淄博市教育培训网上考试考场规则》、《对违纪舞弊人员的处理规定》、《淄博市教育培训网上考试应考人员须知》等文件,请各考点和广大学员认真阅读本通知所附的操作流程,严格按照程序操作。
&bsp;&bsp;&bsp;3、请广大学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格按照准考证上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注意查看考试时间变更信息。
&bsp;&bsp;&bsp;4、请广大学员在选定考试场次前上传本人照片、完成网上作业,否则无法生成准考证。请传错照片的学员在参加考试前完成照片修改。
&bsp;&bsp;&bsp;5、请广大学员在生成准考证时确保个人资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少于每门考试科目5元(系统将按照每门考试5元的标准从个人资金帐户中扣除考试费用)。
&bsp;&bsp;&bsp;6、考试不合格人员在所在考点未结束选择场次的考试场次人员未满的情况下,可以重新生成准考证参加考试(请注意补交考试费用)。
&bsp;&bsp;&bsp;7、其他注意事项和问题请参照本网《培训报名有关问题解答》、《关于上传照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x年x月x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02 17: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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