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防汛工作通知

205年防汛工作通知

各有关单位:
&bsp;&bsp;&bsp;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定于6月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sp;&bsp;&bsp;一、加强组织,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将防汛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
&bsp;&bsp;&bsp;二、完善值班制度,严肃防汛纪律。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
&bsp;&bsp;&bsp;三、确保通讯和信息系统畅通。各有关部门要将防汛、防潮、防山洪专用设备配备到位,开通值班电话、电台通讯设施,并对通讯、网络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bsp;&bsp;&bsp;四、加强检查和巡视巡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汛期不过,检查不止的原则,加强检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潮情和灾情。加强对水库、河道、堤防、闸涵、泵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和关键部位的巡检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生洪、涝、潮情,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响应机制,迅速上岗到位,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x年x月x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19 17: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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