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社保缴费通知

  各有关缴费人员:
  为使XXX市本级个体缴费人员能按时缴纳204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204年-6月继续按203年度个人选择的缴费标准预缴,待203年XXX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按新确定的标准予以补足(或退回)。
  未按时缴纳203年社会保险费的人员,请在203年2月3日前及时缴费,以免影响有关待遇的享受。
  203年XXX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我局将根据文件精神发布204年度缴费通知,个体缴费人员可到各银行网点(工行、农行、中行)查看,也可登陆XXX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网站()查询。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23 22: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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