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衍嗣庵商贸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通告


集镇各住户、经营户:
为了切实加强商贸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按照&ldqu;人民政府人民建、人民城镇人民管&rdqu;的方针,结合市、县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的要求,把集镇倾力打造成环境优美、功能完善、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的新型城镇。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全面加强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衍嗣庵集镇规划区范围的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集镇规划要求,服从集镇总体规划,否则镇城建办将不予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禁街道两侧私搭乱建(含商棚、雨罩等),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没收建筑材料并处以罚款。
三、严禁在街道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流动经营、以路为市,违者视情节轻重收取街道卫生秩序管理费,多次教育不改者,没收物品、并处以罚款。
四、严禁各种车辆乱停乱靠。客运车辆进站,出租车按指定区域停靠,p/f/602/社会车辆按指定泊车位停放,违者一次收取20至50元街道秩序管理费。
五、严禁在街道两边经营废旧收购、锯木加工、堆放沙、砖等建筑材料、汽车清洗和修理等对街道有损坏和污染的各种项目,违者视情节轻重批评教育,没收货物,并处以罚款。
六、严禁在户外张贴、悬挂、支撑各种未经城建办统一规划和批准的各种店招、广告等宣传物品,违者酌情进行批评教育、拆除并处以罚款。
七、严禁各住户、经营户乱堆乱放、乱倒乱扔,自觉搞好门前&ldqu;三包&rdqu;(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各自清理好果皮、纸屑等垃圾并倒入垃圾箱内,违者酌情进行批评教育,多次违反者处0元至50元卫生清理费。
八、严禁居民和商户及社会各种人员损坏公物的行为,树立&ldqu;太浮是我家、和谐环境靠大家&rdqu;的新观念。对损坏公共财物的一经发现,照价赔偿,有意破坏者除责令赔偿外,并处至5倍的罚款。
九、对各种庆典、红白喜事在街道上燃放鞭炮和搭建临时屋棚、支撑拱门的人和集体必须在一日前到镇城建办报批,缴纳00元的卫生清理费和街道秩序管理费。
十、本通告的实施范围为衍嗣庵商贸集镇已改造的主次干道。
十一、衍嗣庵集镇街道的规划、建设、管理由镇城建办执行实施。
十二、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太浮镇人民政府
二0一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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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16 16: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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