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推优入党制度

范文一:
  第一章&bsp;总则
  第一条&bsp;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ldqu;推优&rdqu;),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ldqu;党建带团建&rdqu;的具体体现,也是团组织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ldqu;推优&rdqu;工作是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第二条&bsp;为进一步做好我校&ldqu;推优&rdqu;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bsp;&ldqu;推优&rdqu;工作要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注重培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支持、帮助和指导团组织开展&ldqu;推优&rdqu;工作,各级团组织要主动协助党组织做好对&ldqu;推优&rdqu;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工作,经常向同级党组织汇报培养和考察情况,提出&ldqu;推优&rdqu;工作的意见和建议。&ldqu;推优&rdqu;工作的成效将作为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标准。校党委和校团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情况、总结经验、研究&ldqu;推优&rdqu;工作,使我校的&ldqu;推优&rdqu;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
  第四条&bsp;&ldqu;推优&rdqu;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推优条件来推荐,力争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对条件不成熟的应该继续培养。坚决防止片面追求推荐数量、降格以求的倾向。
  第五条&bsp;党组织发展28周岁以下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从而使&ldqu;推优&rdqu;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第二章&bsp;&ldqu;推优&rdqu;对象的范围条件
  第六条&bsp;凡团的关系在我校的共青团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积极参加团内组织活动,完成团组织分配任务,并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团员,经过培养教育,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ldqu;推优&rdqu;对象。
  第七条&bsp;团组织在&ldqu;推优&rdqu;工作中,必须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要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对象向党组织推荐。推荐对象的条件具体为:
  一、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二、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党的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四、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歪曲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持好人好事,反对坏人坏事,对不良倾向敢于斗争,敢于碰硬。
  五、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关心集体,具有团队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六、积极参加学院及学校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在学选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在学习和日常的社会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行为。
  七、要求入党的团员,必须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
  第八条&bsp;获得市级、校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在特殊时期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模范,提出过入党申请,团组织可优先向党组织推荐。
  第九条&bsp;在校、院两级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视其工作表现,可由学校团委、系团总支在征求校系学生干部所在团支部、团总支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第十条&bsp;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作为&ldqu;推优&rdqu;对象:
  一、在上一学期考试考查课程中有不及格者;
  二、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或者受到班主任当众批评的。
  第三章&bsp;&ldqu;推优&rdqu;工作的基本程序
  第十一条&bsp;团组织对经考察已基本具备发展条件的优秀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ldqu;推优&rdqu;工作程序,有计划的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一般一年进行二次,安排在每年5月及2月进行。
  第十二条&bsp;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推荐程序办理。工作程序是:
  一、团支部对本年度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名,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团员本人具体介绍自己的思想学习、生活及工作情况。团支部全体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大会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获得超过到会人数半数以上同意,即成为推荐对象。
  二、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初步确定推荐对象,并写出书面推荐意见连同个人总结,民主评议意见,上报给团总支。
  三、团总支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指定专人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表现。
  (二)团委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各团总支,支部建立分册。
  (三)各总支,支部依据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条件,定期推荐。
  (四)团委不定期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核,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五)深入基层进一步核实情况。
  (六)要认真征求辅导员对被推荐对象的意见。
  四、团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根据各方面意见,全面衡量、讨论确定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在校、系内进行公示3天。
  五、被推荐人详细填写《团员推优入党登记表》,团支部、团总支分别签署意见,由团总支送报系党组织,校团委。
  六、校团委定期汇总&ldqu;推优&rdqu;名单,并报党委备案。
  第十三条&bsp;团支部和团总支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和公示。如果暂时对推荐对象不能形成统一意见,不宜草率做出决定,应对推荐对象有针对性的继续开展培养工作,待确有明显进步后,再行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bsp;推荐有效期限为两年,在有效期限内若出现违纪等不良行为,经校团委研究,可予以取消。
  第十五条&bsp;推荐对象因专业变更、就业、升学、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其《推荐表》应随同档案一起转到新单位的党、团组织。
  第四章&bsp;对&ldqu;推优&rdqu;对象的培养教育
  第十六条&bsp;加强对团员的培养、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是&ldqu;推优&rdqu;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ldqu;推优&rdqu;工作的主要目的。党、团组织担负着共同任务,必须共同负责,各司其职,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通过教育,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不断在团员中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
  第十七条&bsp;对于申请入党的团员,要以党校、业余团校、学马列、学党章小组为阵地,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使广大团员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在各方面发挥模范作用。
  第十八条&bsp;&ldqu;推优&rdqu;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立足培养教育,通过各种教育和锻炼手段,坚定团员正确的政治方向,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使&ldqu;推优&rdqu;工作做到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bsp;严格按照程序办理,违反规定者要给予党纪、团纪处分。
  第二十条&bsp;违反制度被列入推荐对象的应予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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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二:
  一、意义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共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
  二、推优标准
  团支部向党支部推荐发展对象要坚持党章程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标准,推荐对象一般应具备五个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已递交了书面入党申请书;
  3、参加过学校团(党)校学习并取得合格证书;
  4、在班级团支部中品学兼优,德智体全面发展;
  5、在学习工作中表率作用好,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基本具备党员条件。
  三、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
  、召开团支部委员会,对递交入党申请的团员的主要情况和表现做出总结、鉴定;
  2、召开团员大会,先由团支部介绍申请入党团员的基本情况,然后分团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最后拟提出推荐对象;
  3、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意见表,报团委审查;
  4、经党支部广泛讨论研究后,对条件成熟者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进一步进行培养、考察;
  四、推优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党员的基础环节,是加强党的建设与团的建设的一个有力结合点,推优工作必须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团委、支部要充分认识推优工作与党的建设的密切关系,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的要求,根据青年特点和团的工作实际,切实把团员推优工作扎扎实实的做好。工作中力戒形式主义和简单化,不能把推优工作变成投票选举。
  1、团委具体领导各团支部的推优工作,各团支部要认真按推优的步骤进行,及时向团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肃认真的对待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出现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正常现象,系将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2、考察内容
  基础道德修养;思想品德修养;日常行为(包括学习、纪律、卫生、参加集体活动等);政治学习;专业学习成绩;阶段性素质综合考评;同学威信;奖惩及任职情况等。
  考察工作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及时记录所考察内容。考察结果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评议,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团支部每月向团委汇报一次考察情况。
  建立考察档案,考察记录按人单独填写,按时间排列。
  考察应实行回避制度,团支部成员本人的考察由班团联席会议确定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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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三:
  、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渠道。
  2、推荐对象由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民主推荐。重点推荐政治觉悟高、业务素质强,有开拓创新意识,有经济头脑,能率先致富的优秀团员。凡事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经团组织推荐。
  3、推优程序要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审批关,找范文就来WDOWNHOTCOM。确保推优对象质量,基层团组织每年要制定推优计划,加强培养考察,并及时将推优对象的具体表现向党组织汇报。
  4、推优对象确定后,要填写《推优表》,逐级签署意见,由团县委审核同意后,向同级党组织推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13 21:5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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