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体会发言

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须臾不可动摇的基本遵循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得以实现。离开了党的领导,治国理政就会失去魂魄,强国富民则永远找不到出路,甚至只能把中国引向动乱和崩溃。  人大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作用,就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表现在我省实践中,一方面,省委高度重视、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另一方面,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工作,做到依靠不依赖、自立不独立、用权不越权,使各项工作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终极目标  党的领导在人大的体现,就是支持、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使之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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