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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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组专题学习研讨发言材料: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bsp;&bsp;&bsp;&bsp;&bsp;&bsp;&bsp;按照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今天,我们进行党组中心组第四专题学习研讨,主要是深入学习严守政治纪律规矩的要求,认真汲取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及王珉、苏宏章、王阳、陈铁心等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知敬畏,懂规矩,守纪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下面,我谈一下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bsp;&bsp;&bsp;&bsp;&bsp;&bsp;&bsp;第一,要深刻认识懂规矩、守纪律的重要性
&bsp;&bsp;&bsp;&bsp;&bsp;&bsp;&bsp;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严的纪律、严的规矩要求全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为什么中央强调要严明党的纪律、按规矩办事呢?我个人认为,至少有下列三个方面的原因:
&bsp;&bsp;&bsp;&bsp;&bsp;&bsp;&bsp;其一,守纪律讲规矩是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由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一大法宝就是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的第一个纲领,对党的性质、基本任务、组织体制以及党员政治立场、保守秘密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定下了管党治党的初步框架。党的二大制定了第一部党章,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初步形成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组织原则。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作出六条规定,不做寿,不送礼,少敬酒,少拍掌,不以人名作地名,不要把中国同志同马恩列斯平列,这是党中央“进京赶考”前定下的“规矩”。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吸取文化大革命深刻教训的基础上,总结了党内政治生活的2条基本原则,为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政治原则和组织原则、接受监督、严明党纪等方面确立了规矩、提供了遵循,使党内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重申党章、颁布八项规定着手,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全党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有力促进了党的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建党90多年的历程充分证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是克服各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重要法宝,是我们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可靠保证。
&bsp;&bsp;&bsp;&bsp;&bsp;&bsp;&bsp;其二,党内存在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的问题。204年0月23日,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讲话时强调: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如此等等。有的人已经到了肆无忌惮、胆大妄为的地步!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总书记对于“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有所总结。比如,在原则立场上,不守规矩主要体现为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包括“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甚至是“对中央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口无遮拦,毫无顾忌”。又比如,在党内团结方面,不守规矩的主要体现是“团团伙伙”、小山头、小圈子、宗派主义。203年和204年,习近平两次在不同场合表示,党的干部来自五湖四海,不能借着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场合,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称兄道弟,“宗派主义必须处理,山头主义必须铲除”。为什么?因为这涉及到全党的“团结统一”。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的出现,本质上就是“党内有党”,不仅可能在上情下达、方针执行上打折扣、搞对抗,甚至可能形成“门客、门宦、门附”的封建人身依附关系,在政治上形成一种抱团化、互相支持、互相提携的利益交换关系,使政治“潜规则”大行其道,破坏党的风气和统一。总书记反复论及的另外一个规矩,就是“组织”的重要性。要有组织、体现组织,就要体现程序意识。作为党员,组织性要体现在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遵循组织程序、听从组织安排、重大事项向组织请示报告。习近平批评道,现在许多干部没有程序意识,“迈过锅台上炕”,或者是做先斩后奏的“事后诸葛亮”。这种情况,主要体现为“组织意识淡漠、不向组织请示报告”,比如子女在国外定居、个人有几本因私护照、随意外出不报告、个人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等。而这些,往往也是干部出问题的苗头,在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屡见不鲜。政治意识不强、组织意识不强,一个干部就不免目中无人、心中无畏,甚至可能衍生出管不好身边人、擅权干政、干预选人用人、打招呼说情等问题。这都是不守规矩的表现。
&bsp;&bsp;&bsp;&bsp;&bsp;&bsp;&bsp;其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守纪律讲规矩更具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党是拥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肩负着带领3亿中国人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面对的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保持党的团结和统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靠严密的组织体系,靠全党同志的高度自觉,还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和规矩,每位党员我行我素、各行其是,党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和行动,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不能蓬勃发展。
&bsp;&bsp;&bsp;&bsp;&bsp;&bsp;&bsp;第二,要带头争做懂规矩、守纪律的践行者
&bsp;&bsp;&bsp;&bsp;&bsp;&bsp;&bsp;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严肃查处了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苏荣、令计划以及王珉、苏宏章、王阳、陈铁新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近期,又严肃查处了辽宁省拉票贿选案。这些反面典型,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所作所为对党的形象带来严重损害,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这些反面人物,政治野心蓬勃,权欲熏心,大搞非组织政治活动,破坏了党的团结统一;他们任人唯亲,结党营私,长期经营小团体小圈子,培植私人势力,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他们政治品行低劣,对党不忠诚,做人不老实,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完全丧失了共产党人应有的政治本色;他们利用职权非法敛财,纵容亲属子女擅权牟利,腐化堕落,道德败坏,彻底背离了党的性质和宗旨。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我们要从这些反面典型的案件中清醒认识到违反纪律和规矩特别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重危害。一是损害党的形象。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特别是关系到党的政治形象的言行,群众都会看在眼里、记在心中。从查处的腐败案件看,有些地方少数领导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寻求政治靠山,营建政商朋友圈和私人俱乐部,搞利益输送的现象,导致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败坏党风政风,破坏党群干群关系,给党的事业和形象带来极大损害。二是削弱党的力量。水无常形,器定其形。纪律和规矩就是定水之器。在党的所有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执政党纪律的核心。如果政治纪律松弛,那么执政党其他各方面的纪律就会失去政治基础。长此以往,党就可能像磁铁消了磁一样,丧失凝聚力和吸引力,进而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三是恶化政治生态。歪风滋长,邪气上升,制度、规则就会变为橡皮泥,被一些人随意捏玩,就会出现“破窗效应”、“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明规则形同虚设、潜规则却越用越灵,官场积弊就会向政治生活利益化、政治组织山头化、政治作风官僚化、政治生态劣质化的趋势发展。四是危害执政根基。从我们党的历史教训看,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危害极大;从世界社会主义的教训看,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党内的分裂。覆车之辙,殷鉴不远;从现实情况看,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必然严重影响政令畅通,严重削弱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执政的信心,严重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认真汲取违纪违法案件的深刻教训,带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bsp;&bsp;&bsp;一要知敬畏,握紧戒尺。敬就是尊重,畏就是害怕;戒就是规矩、戒律,尺就是标准、尺度。如果说敬畏是内心的道德约束,戒尺则是党纪国法和党内规矩,是法纪遵从。心中的敬畏、手中的戒尺,说到底,就是做人为官的德行、规矩和准绳。心存敬畏方能守住底线,手握戒尺才能防止越界。党员领导干部只有把对法纪的敬畏作为做人为官的准则,才可能不心生邪念和贪欲进而耐得住寂寞,才可能自觉遵纪守法而不做悖规违法之事,才可能兢兢业业工作、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从而守得住为官从政的底线,才可能处处谦虚谨慎、时时戒骄戒躁、事事谨言慎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就是要求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法纪观,在各种诱惑面前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莫碰“高压线”,依法执政,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规避法律的侥幸心理,更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做到“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其一,要敬畏法律法规。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法规是治国理政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矩。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质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敬畏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底线。在实际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敬畏法律法规的人民性和公有性,尤其要带头敬畏法律法规的平等性和表率性。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属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法规之上的权利。有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会频频出事,就在于凌驾于法律之上,总认为自己是“天下第一”、高人一等,总认为以人大于法、权大于法、言大于法和行大于法,于是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不把法律法规当作一回事,结果不是出现决策失误,就是触犯刑律成为阶下之囚。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应在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上做楷模起表率,带头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依法执政的理念,自觉学会用法律法规约束自己、规范、言行,使自己成为真正“懂规矩”的人。其二,要带头敬畏党纪政纪。敬畏法律法规是对包括党员在内的全体公民的共同要求,敬畏党纪政纪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特殊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三个方面带头敬畏党纪政纪。首先,要带头敬畏党章。党章是我们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规范要求,也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准则,更是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所在。给我的感觉,有些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并没有把党章当作一回事,把党章中所规定的党员权力和义务等抛在了脑后,对党章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对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缺少自觉性和能动性,这显然是党性不强的表现。对于全体党员来说,如果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是基本义务,那么学习和遵守党章则是高于普通公民的一种特殊要求,因为党章中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已经规定得很清楚,这实际上是一条贯穿于党内各种规章制度的“大红线”,“纪律处分条例”、“廉政准则”等各种党纪政纪也是根据党章制定的,这是敬畏的源头活水。掌握了党章,其他党纪政纪也就更为容易理解消化。为此,党员领导干部应成为敬畏党章、忠于党章、学习党章、维护党章和遵守党章的榜样和标兵。其次,要带头敬畏党纪政纪。以往,有的党组织往往把党的纪律当作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道“天然屏障”,有的还成为违法乱纪者讨价还价和抵消法律处罚的砝码,甚至还被人误认为纪律处分是保护党员领导干部的一种手段。现在,党纪政纪已经回归本源,纪律已经成为先于、高于和严于法律的对党员干部的刚性约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最近提出的“四个全面”,其中最为重要的“全面”就是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的关键就是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和执行起来。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这些纪律必须敬畏,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和最关键的是要敬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是敬畏所有党纪政纪条规的底线,也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全面从严治党”和“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求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纪律严于、高于和先于法律,从法律的零容忍到纪律的零容忍,让纪律树立公信权威,让纪律通上高压电,做到令行禁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关键点和实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更要模范遵守严于国法的党纪党规。再次,要带头敬畏党的政治规矩。党的政治规矩,就是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规矩”,这也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是党的生命线”。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讲话时指出了“七个有之”;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中,总书记对于“不守政治规矩”的现象进行了总结。这些不守规矩的行为对党的思想统一、对党的团结和党的形象破坏性是非常大的,也是酿成腐败的根源所在。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特别强化敬畏党的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团结意识、程序意识、组织意识、原则意识,坚决做到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做到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坚决做到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汇报,不超越权限办事,坚决做到必须服从组织决定,不搞非组织活动,不违背组织决定,坚决做到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bsp;&bsp;&bsp;二要讲政治,拧紧思想“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没有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有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为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讲政治”要求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确保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崇高的政治理想、清醒的政治头脑、严明的政治纪律和务实的工作作风,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实际工作中,领导干部要着力把握好两点。其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之是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是思想和行为的“总开关”,决定着人的价值观念、精神状况、作风行动,关系着党员和党组织的纯洁性、先进性,关系着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关系着党的执政能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共产党人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多次郑重告诫全党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强调革命理想高于天,强调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理想信念缺失或者动摇,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会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就会出这样那样的问题。可以说,坚定的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政治灵魂、前赴后继的精神支柱、奋斗不息的力量源泉。一句话,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理想信念的坚定,是根本的坚定。理想信念的动摇,则是根本的动摇。如果“总开关”出现了问题,人生坐标必然倾斜。正所谓根基不牢、地动山摇。其二,要要崇尚实干精神。理想信念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坚定理想信念绝不是虚无空洞的。习近平同志指出:革命理想高于天。没有远大理想,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离开现实工作而空谈远大理想,也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是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够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为此,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讲政治”要求融入到工作实践中,把“崇尚实干、狠抓落实”作为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创一流、争先进”的精神,养成“能吃苦、耐磨练”的作风,叫响“高标准、严要求”的口号,坚持“干”字为本、“快”字为先、“好”字当头,努力培养良好的“心力”、敏锐的“眼力”、强健的“脚力”和过硬的“手力”,以强烈的务实理念、扎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殷实的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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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20 19: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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