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人大工作如何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而提出的加快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总体战略布局,为我们今后一时期各项事业的建设发展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从加强人民民主建设出发,自觉贯彻十八大精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坚持和发挥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作用,积极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竭力推进经济、社会、政治、文化、生态等健康持续和谐发展,为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是我们人大工作当前乃至今后的重点所在。

一、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只有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充分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才能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行使和保证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实现。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把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的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根本原则;必须明确把努力提高人代会的会议质量和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作为全部人大工作的根本任务。要突出党对历届历次人代会的领导地位,坚持和健全党委对大会的各项领导制度,保证大会的每一项议程实施和决定形成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在把代表各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向大会提交的议案、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的前提下,及时地以大会的名义向党委、“一府两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和交办。要保证代表在会议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切实让代表的权力得到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区县一级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地方实际,要研究切实提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质量的方法和途径,在会议议题的确定和安排、代表的培训和履职及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上有重点地加强指导。通过切实提高区、镇两级人代会会议质量,使地方党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的程序成为政府和人民意志而付诸实施和实现,使人大的各项监督制度在党的领导下得以有序展开,依法行使。

二、深化计划和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十八大首次提出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这是党为了增强和健全民主监督,规范和加强人大监督所提出的新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不仅仅是组织召开每次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例会,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例行审查“一府两院”向大会及其常委会提交的各项报告。关键是要在结合地方实际,对政府及其部门、法检两院按照人代会所指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和完成情况进行认真务实的监督和审查上下功夫。重点是对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施情况、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财政预算和决算运行情况、民生事业发展情况开展务实的审查和监督。要做到这些,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实施对政府全口径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至关重要。目前,要实施对政府全口径的预算决算监督,要有一个在制度层面上的完善和提高的过程,要对全口径的范围和内容进行界定和明确,要在人大、政府和代表中普遍达成共识,形成合力,要寻求和加强法律的保障和支撑。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法律范围内,在认识和态度上,在范围和内容上,在制度和方法上,勇于实践、勇于探索、勇于创新。要逐步创造条件和增加力量,在财政预算收支、政府基金管理、政府国资运行、社会保障资金和国债负担等领域开展和加强监督,不断加强财政预算和决算的监督,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和监督,积极促进财政运行更加公开、公平、公正,以期更加规范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

三、提升代表主体的素质和作用。十八大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明确提出要提高一线代表的比例,设立代表联络的机构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这是党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新举措。提高基层代表比例,更加有利于疏通民意诉求渠道和扩大政府倾听民意的范围,更加有利于体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这一具有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的本质特点。强调设立代表联络机构,是为了更加有利于构建代表联系群众和政府了解民情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我们要十分注重代表的培训工作,要在系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及集中培训、经常性培训和专项培训的有机结合和形式、内容和对象的有机统一上下功夫。要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加强和完善代表工作的制度建设。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性联系代表制度。坚持实行代表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探讨交流代表活动情况。继续实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保障、激励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推进代表民情接待和代表与政府及其部门领导民主恳谈的制度。进一步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代表小组跨区域定向调研活动,进一步增进代表的相互了解和拓宽代表的履职视野,有效提升代表履职能力。进一步强化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督办,坚持人大领导和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和办理人大代表重点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双领衔督办办理制”,结合办理工作,组织开展代表约见区政府相关领导面对面的交流座谈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努力提高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办结率,有效推动代表议案、意见和建议的解决落实。

四、促进民生改善和基层民主制度的完善。十八大十分强调从和谐社会建设、保障民生改善和推进社会体制改革三个方面加强社会建设。这是我党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的必由之路。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解决民生问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这是党的根本宗旨,是人民群众的最终利益,也是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大一定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把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食有所安作为关注民生与改善民生最基本的工作着力点,不遗余力地积极予以推进。与此同时,要积极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与完善,以此作为地方人大常委会工作中一项具有长期性和带有战略意义的基本任务。我们的工作视野要向下,我们的工作基点要下移,面对多样化的社会形态,要积极探索城乡基层自治机制,积极关注村(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完善和充实人大民主恳谈、双听互动等平台建设。扩大群众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有效促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的形成。要在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为全面助推依法治国做出努力,强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重点关注政府“依法行政”、两院“公正司法”和有序开展政府部门的工作评议。要抓好组织代表经常性旁听法院庭审制度的落实。常委会要在积极推动和自觉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上有所作为,要在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方面加大关注力度。要在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自治机理等多个方面开展人大调查研究,专题审议,为开展社会管理创新献计献策,推动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有序发展。(作者系南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5-08 10: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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