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人大工作实际,积极践行“三严三实”

2014年3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已,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随后,习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三严三实,对三严三实作了具体的阐述。三严三实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直指领导干部做人从政的根本,切中干事创业的要害,指明了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政治品格、做人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我们人大干部身上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学习浮于表面,满足于一知半解,对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精神和法律法规内涵把握不够精准;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普遍存在,工作偏向于完成法定性、程序性任务,创新意识不强;行使监督职权存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开展监督偏向于栽花多摘刺少,总结成绩多、直面问题少,提出解决实质性问题的建设性意见不多,跟踪督办缺乏有力举措,监督的实际效果不明显。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习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的治国理念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胜任历史的崇高使命,唯有用三严三实的戒尺规范自己的言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9-02 13: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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