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学习心得

2015年3月31—4月2日,我在XX区人民法院参加了人民陪审员为期三天的培训。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人民陪审员制度是长期以来司法实践的积累和司法理论不断发展的成果,反映了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以及公众对此项制度的良好愿望:一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把社会道德标准带入法庭,与专业法官思维互补,有助于强化司法民主,促进产生更加符合公众标准、公正理念的裁判;二是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可以发挥专业优长,协助法官解决审判中的专业性疑难问题;三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有利于及时化解纠纷,构建社会和谐;四是人民陪审员能在审判活动中直接监督法官,增强审判程序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廉洁;五是人民陪审员的参与能够缓解司法资源的紧张状况,减少法官的劳动强度,提高司法效率。但是,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应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杜绝陪而不审,陪审员的素质是其胜任陪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法学是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如果陪审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势必会因为专业的局限,使其只能做陪衬,浪费了国家的人、财、物力。因此当务之急必须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素质。 1、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5-18 19:4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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