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20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中心以全县“项目突破和生态创建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以服务为根本,以满意为标准,围绕打造全省一流的政务环境和服务品牌,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截止到6月25日共受理审批服务事项42万件,按时办结率00%,监缴收费(税)7亿。3月份,“轻松政务”服务品牌获评市服务名牌,6月6日日报头版以“营造和谐环境,打造轻松政务”为题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了报道。

一、压缩审批时限,提升服务质量

大力压缩审批时限,共有23个事项由328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压缩97个工作日。凡进厅事项一律使用“2号公章”审批,窗口常规业务管理由首席代表负责,每周三各部门分管领导现场办公,每月召开窗口部门单位联席会议,确保了窗口审批、盖章、证书制作三到位。截至目前共跟踪统计企业设立共计04个,注册总资金6944万元。其中,私营单位93个,内资单位个。建设项目共60个,内资项目59个,总投资达445亿元,外资项目个,投资50万美元。

二、承接市级下放审批权限,调整进驻部门及事项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济政发[202]26号)的要求,按照重心下移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对下放市级管理权限的66项事项进行梳理,涉及审批服务的共有72项,已在大厅相关窗口办理的有43项,另有29项审批服务事项未进厅办理。经中心协调,5月5日,外经贸服务中心和开发区在大厅设立窗口,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变更许可、终止许可、名称变更、投资方名称变更、地址变更备案等与其他部门共计25项审批服务事项纳入大厅办理,为项目落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打造“一车式”现场踏勘服务品牌

对照市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流程图,结合我县投资环境和政策,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征求各部门意见,对我县项目建设审批服务流程图进行修改完善,并将纳税环节直接添加到流程图中,使缴纳税费企业一目了然,加强源头控管,实现应收尽收。将每周四确定为“现场踏勘日”,重大项目可随时踏勘。凡需两个及以上部门踏勘的,一次性告知踏勘时间,配备专车,统一组织相关人员赴现场踏勘,集体研究后,签订踏勘结果及整改意见,简化了审批环节,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促进项目快落地、早投产、早收益。

四、加强行政效能监管,规范三级便民服务体系

一是办事大厅严格实行工作日录像监控、电话回访和行政效能监督卡制度,不定时对项目办理过程、办件质量、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截止6月25日,电话回访办事群众369位,发放行政效能监督卡283张,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评选出了5个月的文明窗口和第一季度服务标兵。二是会同县纪委第一纪工委联合对各2个乡镇(办)便民服务中心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工作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在带班情况工作运行情况及环境卫生等,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另外,按照县考评办要求,对乡镇便民服务考核细则进行了修改。三是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公示栏等多种媒体,公开审批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窗口服务和投诉电话,共更新中心网站204次。其中,动态60次,简报6次,公告94次,规章制度8次,服务指南36次。

五、深入开展学习活动,积极推进“四德”工程建设

制定了《203年度学习方案》,建立每月两次的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开展业务知识讲座,加强个人仪表、言谈、仪态举止礼仪、接待礼仪和会议礼仪等知识的学习,提高窗口文明服务水平,创造一个良好的政务环境;集中学习《关于在全县深入推进“四德”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实施“四德”工程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握内涵,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四德”工程深入开展;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习,深刻领会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学习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深入学习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理论、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史党建和社会主义法制理论知识以及行政审批相关法律法规等,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中心。今年以来已组织次集中学习活动。

六、扎实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提升税收监管水平

一是加强涉税信息平台管理,截至5月底,共采集治税信息6959条。其中:户籍类信息4685条、税种类信息079条、综合类信息483条,下发督办单6份。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截至5月底,共发布宣传信息28条。其中:组织协税护税部门制作《财税在线》节目0期,在新闻中插播纳税信息友情提示6条,通过中心网站、简报、大屏幕发布税收政策等2条。4月日,协调财政局、国税局和地税局等部门单位走上街头联合开展税法宣传活动。三是实行“一项一档”管理,严格发票把关。对全县财政投资类的重大项目实行“一项一档”管理,加强与发改委、国土局、住建委等部门协作,对203年财政投资类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建设地点、计划投资额等相关信息进行认真调查摸底,核实后录入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对各单位报销发票进行严格把关,施工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必须提供我县境内的建筑业发票,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02 12:5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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