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207年,在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我们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改善了公共场所卫生状况,提高了公共场所整体卫生水平,维护了消费者的健康,全年未发生群体性公共卫生事件,确保了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207年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公共场所220家,其中住宿业67户,沐浴场所4户,游泳场所4户,美容美发84户,舞厅、音乐厅6户,商场、书店7户,其他行业28户。科室工作人员4人,承担包括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等监督工作。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培训活动   开展了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内容的宣传活动次,参加县里组织的宣传咨询次。宣传活动中发放了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利用电视、街头横幅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和法律知识。举办了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期,派出卫生监督员参加省、市培训3人次,参加法制考试4人次,所内卫生监督员监督业务培训一周5人参加,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00人。派员参加市所组织的知识竞赛次。通过这些活动,宣传、普及了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增强了卫生监督人员、经营者、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提高了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水平。   三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5月~0月份,在城区开展了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内容的监督检查。检查了公共场所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客用个人用品是否经过清洗和消毒。共监督检查220户,提出整改意见369份,对其中的住宿业、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按照&ldqu;江西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rdqu;的要求进行了量化分级。   四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复核工作   严格按照《行政证可法》、《星星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规程》及《xx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量化评分表》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办证、延续、复核工作。截止目前为止,205年共新发、换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66份,其中住宿业6份,美容美发业3份,游泳2份,商场8份,其它行业27份。复核卫生许可证2份。共87份。   参加了市里组织的卫生许可档案评审。   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省、市《关于印发205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我县重点监督检查任务:沐浴场所3户,游泳场所3户,体育场馆2户,影院户,音乐厅5户,及时总结、报告了工作情况。   配合今年的省、市级运动会的开展,及县里的重大活动,对相关的公共场所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完成了卫生保障任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不及时申办卫生许可证,无证经营,屡禁不止;   2有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不及时申请卫生许可证复核;有的无《健康证》或持失效《健康证》从业;   3住宿业、美容业存在客用个人用品未经消毒,供客人使用的情况;   4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信誉等级公示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上述问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纠正,及时提出《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或者进行行政处罚。   七208年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改善卫生条件,改进卫生设施,做到依法经营,监督履盖率达到00%;   2规范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对符合要求的公共场所及时发放、延续卫生许可证,把好卫生许可审批关;力争住宿业、美容业、沐浴业、游泳场所四类重点行业卫生许可证发放率00%,其他行业95%;   3加强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争取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   4组织实施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继续实施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公示量化结果,使消费者了解公共场所经营者的卫生信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以引导消费,促进企业自律,促进优胜劣汰,提高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是卫生监督工作的新生事物,我们仍要积极探索、总结,使其发挥更好的卫生监督效能,为改进公共场所卫生工作服务;   5继续加强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   6继续实施省、市制定的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   7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6 12:27:35
上一篇: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工作基本情况
下一篇:全县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网友评论《2017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总结》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