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自查报告

一、明确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  为确保安全工作全面落实,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围绕民政事业工作核心,全面加强了安全监督机构建设。一是成立了民政局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局长郝克宣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分管安全领导胡绍来担任,具体业务股室负责安全监督工作。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调整补充人员。二是实行安全目标责任管理,明确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各股室及机关于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将安全目标任务下发到各股室,签定目标责任书,把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步进行安排部署、同步进行检查、同步进行考核。三是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工作机制,落实安全经费,积极探索符合我局特点的监督管理体制,将安全监督工作与民政救灾工作相结合,建立完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体制。  二、突出特点,建立完善安全监督体系,为开展安全监督工作提供保障  根据安全监督工作特点和目标任务,我局坚持从民政事业特点出发,切实加强民政安全监督制度建设。一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应急安全监督体系,是建立以安全监督管理为重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安全监督管理目标责任,编制巡全预案、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集中储备、分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1-12 13: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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