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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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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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bsp;&bsp;&bsp;&bsp;&bsp;&bsp;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强调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人民日报9月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我国历史上大量争议性的人物故事已经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汉武帝南征北战、穷兵黩武,给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但无法否定他对中国雄伟版图的巨大贡献;李鸿章背上“卖国贼”骂名,作为清政府代表,签署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但无法掩盖他兴办北洋海师、主导洋务运动的爱国情怀。正所谓“金无赤足,人无完人”。现如今,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建立完善各项制度的关键时期,必然存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性工作,要把大量攻坚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必须依赖于广大干部敢想敢干、敢闯敢试的勇气和动力,只有从制度根源上解决了大家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放开党员干部的手脚。

&bsp;&bsp;&bsp;&bsp;&bsp;&bsp;&bsp;容错机制不是胡作非为的保护伞。“敢闯敢干”并不意味着“蛮干胡干”,“失误错误”也并不等价于“违法犯罪”。正确区分错误是否可容,关键在于是否违法乱纪。因决策失误或工作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只要没有触碰法律红线,并且能够积极挽回影响或妥善处理后果,都是可以容忍的。对于那些妄图以容错机制为保护伞,将自己的非法行为合法化,哪怕手段再高明、口号再响亮,也照样难逃法律的严惩,因为容错机制并不代表为某些人“法外开恩”,所谓容错有度,只有可容之错才能被党和人民原谅。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环境下,党员干部理应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格的要求,只有筑牢底线意识,坚决不做违法乱纪以及损害党和人民利益的事,才能挺直腰杆感受组织的厚爱,全身心投入改革深化工作中去。

&bsp;&bsp;&bsp;&bsp;&bsp;&bsp;&bsp;纠错是容错的深层目的。容错机制的出台不是为了包庇错误,而是为了将错误暴露出来,以便有机会纠正。容错机制某种意义上既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宽容厚爱,又是一种暴露问题的创新方法。容错并非最终目的,纠错也不应以处罚为目的,只有将容错和纠错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保障保护体系,才能真正为党员干部创造出敢闯敢干的外部环境。只有不断从错误教训中吸取经验,才能让党员干部不犯同样的错,少犯无价值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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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0-07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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