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抵制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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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抵制领导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bsp;&bsp;&bsp;&bsp;&bsp;&bsp;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8月3日下午发布了福建省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件,进一步强化震慑,严明纪法。在这起案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厦门市翔安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江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杨江忠从999年开始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至今年早些时候落马,时间长达近20年。《厦门一公安局长替涉黑组织当“保护伞”近20年,被审查起诉》(208-08-3澎湃新闻)
&bsp;&bsp;&bsp;&bsp;&bsp;&bsp;打击涉黑涉恶腐败成为近期反腐败工作中的一个重点,要毫不动摇地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方针,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惩处违纪违法问题,严密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
&bsp;&bsp;&bsp;&bsp;&bsp;&bsp;一、要坚持出重拳、用重典,始终保持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买官卖官、利用基建工程插手招标投标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滥用执法权力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际成效。要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健全追逃追赃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心存侥幸、逍遥法外。
&bsp;&bsp;&bsp;&bsp;&bsp;&bsp;二、要坚持抓源头、建机制,着力完善具有公安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要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党内监督制度和政治生活制度,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抽查等制度,最大限度防止用人失察和不正之风。要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加快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切实做到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要完善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管理,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权力在法治轨道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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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16 09: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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