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对党组(党委)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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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对党组(党委)的认识

在机关有些文件中有“党组(党委)”的表述,这里的党组(党委)和党委(党组)的表述有没有差别呢?有的同志是需要找一些根据才能回答的,我们可以从党内法规上认识。
党组是指《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该条还指出了党组的一个重要特征: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在《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条例》)第二条也有相同规定“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括号内的党委是指《党章》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这里的党委规定在《党章》第九章党组内,所以这里的党组、党委是同性质的概念,在《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中也有证实“是党组性质的党委”,因此表述时需先写党组再在括号内写党委,让人知道一个是党组一个是党组性质的党委,两者是同等包含关系。
党委(党组)的表述则是两种不同概念,这里的党委是指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党委的称谓在《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中有体现,党组就是指《党章》第九章规定的党组,他们两者按此顺序表述时就是并列的两种概念。我们可以从党中央发文中找到证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t;的通知》的主送机关中有这样的表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说明这个文件主送中有省级地方党委和党组(党委)的,所以《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的党委(党组)是指地方党委和党组,两者是并列关系的概念。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党组(党委)在机关文件上的表述是有特指的,不能和党委(党组)的表述相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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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21 2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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