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双基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推进违法生育治理,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水平,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全面部署实施“双基工程”,我们今天召开了这次会议。下面,我代表镇党委、政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双基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几年来,镇党委、政府加大了计生工作的力度,各村、各部门也投入了不少的精力,做了不少的工作。特别是今年以来,实行每周通报制度,并会同市法院、计生局开展了一次计生执法大行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目前我镇计生工作形势仍然非常严峻,根据计生办调查统计,今年-3月,我镇共出生53人,其中计划外出生达4人,计生率只有9085%。我镇计生工作主要还存在着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镇、村干部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一些驻村干部和个别村的主要干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思路不够开阔,缺乏创新,工作标准低、粗线条,档次和品位欠缺,在工作上存在只部署、不监督、不落实的情况,缺乏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热在嘴上,冷在心里,软在手中;有的村放松基础性、经常性的计生工作,热衷于数字游戏,用侥幸心理应付考核;一些镇、村干部不愿、不敢抓计生工作,怕罪人,图工作轻松;这说明对待计划生育工作思想上还不重视,工作上没有认真地去做,放任自流,从而导致生育秩序混乱,计划外生育失控,工作难度增大。

二是计生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遗留对象比较多。一年两次的查环妇检制度没有执行到位,有的村查环妇检率想报多少就报多少,该列入管理的对象,还未列入管理。今年第一次三查到4月6日,全镇尚有447人未参加查环妇检(这些人大部分是计划外出生的重点对象)。

三是计生政策兑现不到位,执行政策法规不严肃。截至今年4月3日,全镇应征收计划外生育社会抚养费420例,目前已征收了208例,金额2949万元,未征收22例。个别村领导存在着盲目乐观、麻痹松懈情绪;一些村级干部存有畏难情绪,作风浮夸,未能采取更强硬的措施推进计生工作,仍存在留情、留步、留路的现象。甚至工作弄虚作假,统计搞水分,计划外生育隐瞒不报,既可得到荣誉又不得罪计划生育对象户,形成恶性循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力,起不到惩前毖后的作用;处理不公,影响了实行基本国策的严肃性、有效性。

四是婴儿出生性别比居高不下。由于寄养、瞒报漏报及利用B超擅自鉴定胎儿性别,搞选择性引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镇出生婴儿性别比一直居高不下。这个问题如再不引起我们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制止,以后将成为我镇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

五是计生队伍素质不高,村级基础工作薄弱。部分计生专干服务意识差,责任心不强,工作飘浮,对辖区内计生工作底子不清,情况不明;有的执行政策不严肃,甚至擅自降低处罚标准。部分村级计生管理员素质不高,工作很不到位,“不会做、不想做”的大有人在,计划生育工作依然存在上面热、中间急、下面冷的状况。

总之,我镇计生工作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形势依然严峻。,究起原因有的是社会发展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有的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造成的,无论是哪种问题,如果不引起我们高度警醒,切实在工作中加以解决,就无法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难以对子孙后代负责。因此,全镇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计生工作的责任感和危机感,认清开展“双基工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扎扎实实地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二、加强领导,科学谋划,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建设

为了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提三点要求。

一要深化认识、周密部署。各工作区、各行政村对计划生育工作,要真正做到思想上重视,组织领导上加强,工作力度上加大,切实把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实,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双基工程”顺利开展。要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有条件的村都要通过广播喇叭天天进行宣传,要大张旗鼓地搞好宣传,营造声势浩大的舆论攻势。

二要明确责任、落到实处。各行政村要继续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动摇;坚持村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重点管理、追踪奖惩制度不动摇;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不动摇。严肃处理计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和事,特别是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镇党委态度是很坚决的,无条件一律给予开除党籍。

三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计生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是全社会共同的事情,计划生育人人有责。机关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支持计生工作,自觉做好计生工作。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能否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精神,是活动成败的关键。各工作区和各行政村要迅速行动,抓紧安排,用硬措施、强力度推动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三查”工作。凡在本地参加“三查”的,一律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村计生服务员当场确认。对外寄的B超单,要严格鉴别真伪,由联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计生服务员签字确实。对伪造、使用伪造假B超单的,一律进行追查,由公安机关依法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000元以下罚款。根据“三查”完成情况,将对驻村干部、村党员干部、村计生服务员进行奖罚。

二是继续推进生育优质服务“三级联创”。狠抓薄弱村帮促转化,强化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特殊人群生育管理和服务;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对自愿终身只要一个女孩的农村家庭实行重奖;要继续对生育特困家庭进行行之有效的救助,使实行生育的特困家庭真正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解除广大群众实行生育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调动群众实行生育的积极性。

三是依法征收计划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政策外生育人员对社会的一种补偿。征收社会抚养费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个手段来控制政策外生育。从目前情况看,政策外生育呈反弹趋势,要确保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在管理手段相对弱化的情况下,必须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在规定时间内主动交款的对象户可以给予从宽处罚;对有能力而拒不缴纳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违反生育政策和失职渎职的干部,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是共产党员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在企业上班的建议业主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和辞退等处罚,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按高限征收社会抚养费。最大限度地增强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让那些企图违法生育的人止于想法、戒于行动、畏于惩罚,平抑我镇人口生育高峰。

同志们,实施人口计生“双基工程”是一项抓基层打基础求实效的工作,系统性强,涉及面广,开展难度大,必须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要以此工程建设为契机,扭转我镇计生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编辑:露露)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3 19:3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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