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群众观点大讨论”发言稿

法官“群众观点大讨论”发言稿   “群众观点大讨论”在全国正如火如荼的开展,具体到司法实践上,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当事人为本,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当事人,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把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保护好、实现好当事人的权利作为各项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要求广大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从不同层面准确、全面地把握“以当事人为本”理念的深刻内涵,自觉把每一起案件的审理过程都变成关注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  一、坚持“以当事人为本”就要尊重当事人  坚持“以当事人为本”,首先必须解决好对待当事人的感情态度问题。审判工作的专业化、中立性等要求,并不排斥司法的人文关怀。相反,在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理性光辉的同时,拉近与当事人的感情距离,使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更有利于案件的解决。因此,法官要像对待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那样对待当事人,带着对当事人的深厚感情处理每一起案件,真心实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必须端正工作态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要坚持做到态度温和,耐心听诉,充分听取、尊重当事人的诉辩意见。注意语言、行为文明,使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彻底消除工作中对待当事人的各种不正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05 19:20:58
上一篇:机关干部《牵手幸福》读后感
下一篇:在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委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交流会议上的讲话
网友评论《法官“群众观点大讨论”发言稿》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