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会上的讲话

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会,是经XX批准召开的,主要是落实厅党委关于厅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委会述廉的暂行办法,通过民主、公开的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勤政情况的监督,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规范从警行为,促进廉政建设。借此机会,我就发挥好述廉活动应有的作用,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讲两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领导干部述廉活动的重要意义
  、开展述廉活动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形式。党的十八大强调,“要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开展公开述廉活动,让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自己所承担的廉政工作,接受质询和评议,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民主监督权力的重要形式。对干部履行岗位廉政职责、加强廉洁自律建设的情况,党员群众有目共睹,也最有发言权。通过让领导干部公开述廉,可以有效增强领导干部对党纪党规、对群众监督的敬畏、戒惧之心,促使领导干部更好地警醒和反思自身问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
  2、开展述廉活动是强化制约监督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公开述廉,既是一项预防腐败的重要措施,也是一项能够对权力运行有效监督的制度举措。据了解,推行党政班子成员向同级纪委全委会专题述廉将逐步推开,并形成长效机制。这充分表明,把各级领导干部置于党员和党组织的监督之下,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
  3.开展述廉活动是真正关爱干部的重要举措。监督是对干部的约束,更是对干部的保护。事实证明,主动接受监督的干部很少犯错误,拒绝监督、规避监督的干部很容易“摔大跟头”。一个干部的成长进步很不容易,既有组织的多年培养,又有个人的长期奋斗。但自毁前程往往在一念之间。如果在这个时候,组织上“拉拉袖子”,或者大喝一声,就可以避免发生问题。否则,就会越陷越深、不能自拔。开展述廉活动,有利用督促领导干部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时刻不忘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摆正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既严格“自律”,又接受“他律”,特别是通过述廉活动,真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认真开展全方位的反思,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确保自己在从警生涯中不走错路、少走弯路。
  二、要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和廉政建设水平
  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开展述廉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反腐倡廉水平。各位处长和总队长要正确看待述廉活动,不能“一述了之”、更不能“述而不做”,要“以述促进”,在加强本单位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自身廉政建设等方面继续狠下功夫,力争取得新得更大成效。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讲话,提几点要求,与大家共勉:
  .一定要警惕风险,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影响恶劣、亟待解决。人民警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免疫力。一些不法分子为谋取不当利益、获取公权庇护,挖空心思拉拢腐蚀公安民警,不慎陷入这种圈子,就很难自拔。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这种潜在风险,认识到权力越大、风险越高,认识到我们无时无刻不在经受风险的考验,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站稳立场,而且要从细微之处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这一点,需要同志们自觉加强学习,自觉加强党性修养锻炼,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需要同志们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当“班长”而不当“家长”,做到“高人一筹”而不“高人一等”,确保权力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只有如此,才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方寸不乱,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反之,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甚至见利忘义、以权谋私,迟早会出事,会被组织和群众抛弃。
  2.一定要牢记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越大。作为公安厅中层领导干部,要牢记厅党委重托,牢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群众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中央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分工和应当承担的八项领导责任,明确了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列举了应当实施责任追究的七种具体情形,这七种情形包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3)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希望要重温和掌握这些规定要求,避免不慎发生类似问题。
  3一定要强化监督,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党员民警和领导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对干部政治生命负责任的体现,是最大的关心爱护。领导干部不接受监督,或者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失去监督,表面上看似自由,实际上是失去了有法律、纪律保障的自由,最终难免犯错误。我们侦查破案、冲锋陷阵,应该提倡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但在自身要求方面胆子就不能太大,不能什么都不怕。对来自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要有正确的态度、宽广的胸怀,有自觉接受监督的气度和雅量,闻过则喜,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学会在监督下工作生活,在监督下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同时,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更要管好亲属、子女和单位民警,个人不好的东西,不要形成习惯;单位不好的东西,不要形成风气。要结合本部门、本警种实际,抓紧建立完善部门内控机制,按照“小问题、早预警”的工作思路,探索建立民警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管理机制,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批评的严肃批评,该制止的坚决制止,防止小问题发展演变成大问题。从党中央推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建设的措施看,既有顶层设计和机制制度建设的大问题,也有会员卡清退、纠正公款吃喝送礼、公车私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具体小事,一项一项加以推进,以党风促政风,带动社会风气明显好转。要切实创新机制制度,在执法办案、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严格制度落实和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4一定要廉洁自律,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品格,也是党和人民对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全省公安机关广大领导干部务必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谆谆告诫,学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八个严禁”和52条不准,坚守思想道德防线、廉洁从警底线、党纪国法红线,切实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令行禁止。春节快要到了,中纪委、省纪委先后多次下发通知,对廉洁过节提出明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落实。要带头执行改进作风“八项规定”,带头落实“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和从严治警“十条铁规”,坚决杜绝公款送礼、违规消费,坚决杜绝公车私用,坚决杜绝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以良好形象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开得非常成功。希望参加述廉的领导干部以这次报告会为新的起点和动力,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勤政的传统和作风,扎扎实实地做好当前各项公安工作。希望各部门的同志给予本部门领导班子更多的信任支持,用加强监督、民主参与的方式给予更多的帮助,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创造更加良好的治安、法治和服务环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05 19: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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