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书记在县委中心理论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上的发言

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指出,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可见,政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密不可分。  政法工作与经济工作关系首先体现为服务保障关系。做好政法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既是经济建设的保障措施,也是经济建设的重要内容。政法机关既是经济建设的保障力量,也是经济工作的建设力量。优化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既是经济指标体系的重要内涵,也是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人民群众将更加关注生活品质、社会文明、个人权利和公共安全,特别是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增强,对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要求政法机关必须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文明公正,更加注重民主法治,更加注重管理创新,以卓有成效的工作,真正当好经济建设的生力军,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与文明和谐。同时在经济建设进程中,必将会涉及到大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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