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行动”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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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行动”的倡议书


全省各级青联委员:

青少年是安徽的未来。全省绝大多数青少年能够在稳定的家庭环境下健康成长,但有一个群体,由于复杂的家庭环境和特殊的成长经历,他们的生存状态、发展前景令人担忧,那就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

他们中,有的因为经济困难,正面临失学的威胁;有的缺乏亲情陪护,心灵的荒漠不断扩大,成为沉默的花朵;有的缺乏正确的教育引导,产生厌学情绪,学习成绩不理想;有的缺少监护,成为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甚至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父母有罪,孩子无辜,这些未成年人迫切需要社会的关爱。

省青联是省委领导下的基本人民团体,青联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联组织理应在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安徽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响应全国青联“创先争优跟党走,青春建功十二五”的号召,省青联决定开展“全省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阳光关爱行动”。为此,我们向全体委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参与,共同开展关爱行动。青联委员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我们每一名委员都要积极参与其中,在“阳光关爱行动”中率先垂范,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传播者和实践者。发挥集体力量,汇聚人力、物力、财力、智力,凝聚成青联组织强大的爱的暖流,为这一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为构建和谐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二、结对帮扶,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省市两级青联组织以界别为单位开展结对帮扶,每个界别结对不少于20人,结成长期帮扶对子。在关爱行动中,要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要针对不同孩子的实际状况,开展亲情关爱、学业辅导、心理疏导、生活困难等实际帮助,为他们健康成长优化环境。

三、整合资源,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开展“阳光关爱行动”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需要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密切配合,需要社会爱心人士的慷慨捐助,需要法律援助、心理咨询等专业机构提供援助。我们要发挥各自单位、各个行业优势,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为这群未成年孩子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充满阳光的蓝天。

各位委员,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是一个特殊群体,需要社会给予特别的爱,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加入到“阳光关爱行动”中去,用实际行动为青春添彩,为青联争光,为建设和谐安徽、美好安徽奉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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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3 11:3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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