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教育收费告家长书
本文由第 一公 文网 收集整理莲山
207年秋季教育收费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现将长宁区教育局207年秋季小学收费标准告知各位家长,新学期学校将按以下收费标准实行收费。
xx路第三小学
207年8月30日
附件:
教育收费公示一览表(小学)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单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一、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外籍小学生就读收费
每生
每学期
3000元
沪教委财【2007】第8号
华侨子女、持有《上海居住证》B证的外籍人员及留学人员子女随班就读的,以及持有效《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的收费标准等同于本市户籍学生。
二、
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
课外教育活动费
每生
每学期
00元
沪价费【205】3号
春秋游、参观社会场馆。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2
校服费
每生每套
春秋装275元
夏装30元
冬装220元
沪价费【205】3号
校服需做好“双送检”工作,保证质量合格。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每生
每学年
0元
沪府办发【206】5号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标准执行。自愿原则。
4
餐费
每生每餐
2元
沪价费【205】3号
学生自愿,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按月收取。
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烈士子女、孤儿和残疾学生,免除代办服务性收费。2、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免除餐费及课外教育活动费。3、本市户籍农村家庭(父母一方为农村户口)学生免除餐费。(文件依据:x教委财〔205〕x号、x教委财〔205〕x号)
2
除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由学校结合办学实际,按照非营利原则自主制定。
&bsp;
收费咨询电话:学校:xx
207年8月30日
&bsp;
&bsp;本文由第 一公 文网 收集整理莲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8-31 20: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