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检查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以服务振兴发展为根本任务,以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中心,以深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县委十六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主线,坚持服务大局、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持责任为重、服务为上、民生为本,努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切实加强基金征缴,积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多项业务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我局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先进单位”,同时被评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全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优秀单位”。

一是基金征缴和参保人数大幅增长。以深入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契机,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拓宽征缴思路,整合征缴力量,创新征缴手段,大力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较好,扩面征缴增幅位居全市前列。202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267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097%;在职职工人数达到7360人,完成全年任务的%;基金征缴686万元,同比增长2237%,完成全年任务的2237%。2008年至202年,基金征缴翻了近两番。今年-6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2308人,完成全年任务的0005%;基金征缴364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746%。

二是向上争资创历史最好水平。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通过科学超前谋划、深化政策研究、夯实基础数据、即时获取信息、加强联络协调、重点攻坚克难等措施,全面提升争资争项工作质量。202年,我县共向上争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障各类补助资金440707万元,比20年新增争资49497万元。今年-6月,上级已补助我县城镇职工养老保障补助资金0万元,向上争资创历史最好水平。

三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始终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按照土地换保障和保基本、保底线的原则,率先在全省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初步构建了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长效机制。省社保中心将县纳入全省首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县(市、区),经验做法在全省养老保险运行分析会上作了介绍,经验材料被省社保中心选送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全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人数达到3825人,完成全年任务的2%,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做到了应保尽保。

四是以三类人员和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等为重点加快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呼应民声、顺势而为,相继出台了三类人员、小集体人员养老保险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748名上述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

五是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大幅提高。自2005年以来,连续九年较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3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70元,增长3%,是历年基本养老金调整增量较大的一次。连续九年提高基本养老金后,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由2004年的月人均443元提高到203年的月人均4836元,养老金水平增长了三倍。203年6月,全县参保离退休人数达到5387人,实发养老金4737万元,同比增长977%。

六是养老保险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在全市8个县(市、区)中,我县第一个上线和启用养老保险新系统,标志着信息化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第一批通过省级达标验收,达标等级确定为优秀。市社保局在我县召开了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现场会。

二、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健全工作运行机制。按照规范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完善了会议、考勤等20多项日常管理制度,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渗透、体现于股室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之中,确保了人人责任分明、处处有章可循、事事有始有终,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二是健全内控监督机制。在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内控靠你、内控管你、内控帮你”的理念,着眼于加强关键岗位、关键流程、关键节点、关键人员的监督管理,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监督检查等方面着手,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一系列内控制度,规范了业务操作流程,基本实现了流程网络化、操作权限化、管理实时化。

三是健全机关干部职工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年度“三述双评”和创先争优活动,建立了局机关干部职工工作绩效创先争优评估机制,对局机关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目标和要求,使每个股室、岗位、个人,明确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要求。每年考核一次,科学、全面、真实地考核每个股室、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工作绩效。

三、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一是加强基金管理。县委县政府对养老保险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各项财政配套资金都能够按时足额补助到位。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制度,严控基金支出,严把审核关,没有挪用、挤占养老保险资金现象。加强银行账户管理,与银行签订了账户协议,每月至少与财政、银行对帐一次,确保账实相符。

二是改变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取消了现金和现金支票等形式的缴费。缴纳养老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收或POS机银行卡缴费,支付养老保险待遇采取银行存折、银行卡的形式发放。

三是规范印章管理。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印章由个人保管。

三是优化经办管理。严格执行业务审批及复合制度,做到了货币与账务处理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资金收支的审批与具体业务办理相分离,资金收入或待遇支付与审查相分离,信息数据处理与业务办理及会计处理相分离。

四是确保待遇落实。加强资金调度,争取上级部门和财政对社会保险的资金支持,保持了当期养老金支付率和社会化发放率两个00%,切实提高了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

五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坚持每周政治业务集中学习制度,把法制和廉政教育作为经常性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并研究部署,重点加强了关键岗位人员的教育,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精确管理的理念,大力推进机关文化建设,开展了老领导老同志讲传统、纪委干部讲廉政、局机关干部职工轮流讲学等活动。依据内控制度要求,全体业务经办岗位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了市级、省级业务培训。

四、用人单位登记和缴费情况

为参保单位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每年按时申报核定缴费基数和人数,规范了用人单位的参保行为。参保单位能够按规定对职工个人负担部分实行代扣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能够按时足额缴纳。有个别参保单位存在欠费问题,个别改制企业未清偿挂账养老保险费。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同时涉及到历史沿革问题,情况复杂,社会各界关注,养老保险政策从“无”到“有”,从不规范、不完善到逐步规范、完善,存在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企业、单位、个人对养老保险工作认识不到位,未及时参保,导致矛盾多,信访问题多。二是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突出,发放形势较为严峻。随着社会老龄化进程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退休人数急剧增长,离退休人员待遇连续九年调整提高,基金收支缺口逐步加大,支付压力加重。三是县是山区小县,按人口比例计算,我县参保职工、基金征缴等任务重,潜在参保对象少;随着符合参保条件人员逐步纳入参保范围,潜在参保对象在逐渐减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后,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扩面有较大影响;一些单位及参保职工对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不理解,一些企业主只顾眼前利益,不愿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中小企业用人不规范,参保率低,全县有相当一部分中小企业未参保。四是我省实行养老保险“双轨”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存在两种不同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养老金明显高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的缴费基数、金额、年限均远低于企业退休职工,一些企业职工有意见,反映较大。五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只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实施,县城规划区外的被征地农民未列入参保范围,各方面反映较大。六是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从2006年才开始实行,部分年龄偏大的村干部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足5年,按现有政策规定需延迟(最长延迟5年)退休,一些村干部意见较大。七是个别原国有集企业存在改制不彻底、职工身份未置换等历史遗留问题。八是养老保险业务扩张和与经费人力投入不协调的矛盾日益突出,经费和人员比较紧张。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尤其是提高中小私营企业的参保率,确保各项主要指标全面超额完成。二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社会保险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变“要我保”为“我要保”。三是配合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和平稳运行。四是逐步解决城市规划区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五是逐步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未参保聘用制干部、合同制工人、人事代理制人员的参保问题,认真探讨研究年龄偏大村干部养老保险补缴问题。六是办好民生事实,继续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企业职工上访维稳工作,切实解决上访职工合理诉求。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0-26 19: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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