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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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20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同志们:
  今年元月份以来,中纪委十八届七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对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一系列新指示新要求。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回顾集团20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安排部署207年任务。
  过去的一年,在集团党委和上级纪委坚强领导下,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致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上“先走一步”,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结合“两学一做”,抓目标任务、抓精准落地、抓督导检查、抓整改问责,从年初工作部署、年中纵深推进,到年底考核测评;从日常谈话提醒、专题约谈函询,到现场检查督办,一步一步往前推、一层一层往下落,有力促进了各级党委、纪委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二是坚持不懈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细、抓常、抓长,持续加压发力。开展专项检查,进行专项整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印发通知、编发廉洁短信强调纪律要求;加大曝光力度,通报反面典型,持续发挥震慑效应。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x人,对5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起到了良好的警示、震慑作用,强化了党员干部的敬畏意识。三是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面加强纪律建设。转变纪律审查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由管极少数变为管大多数,抓早抓小,加大谈话函询和批评警示力度,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加强日常监督,找出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更多地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处理。处理违规违纪党员干部x人,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进一步强化案件查办工作,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查处了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重大违纪案件。给予党政纪重处分x人,有力营造了“不敢腐”的氛围。五是加强重点领域治理,防范重大腐败风险。突出问题导向,紧盯人、财、物,强化煤炭贸易、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项目决策、对外投资、资金管控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先后开展3次专项检查,下发9份监察建议书,对23项问题限期整改;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对9个二级公司督导检查,现场召开民主生活会或专题会议进行整改督导;全程跟踪相关单位资金清欠工作,对不作为、不担当、消极应付的责任单位党政一把手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启动问责程序,着重对4家问题严重的市县公司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问责处理,以问促改、以问促进效果明显。六是持续深化“三转”,稳步推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针对部分  纪委书记不会作为、不敢作为、不愿作为的问题,采取谈话提醒或约谈、考评的方式促使其把精力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督学督改督做督效”,强化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准则条例的学习,各级纪检干部执纪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健全自我监督机制,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名违规违纪的基层单位纪检负责人撤销党内职务、行政降级处分,坚决杜绝“灯下黑”。
  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虽然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对照上级要求,我们在管党治党和预防治理腐败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比如,一些单位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责任缺乏担当,“两个责任”传导不下去,对信访举报工作存在“怕”的思想、“躲”的意识、“推”的行为,致使信访举报总量仍然高位运行,多头信访重复举报相对突出;一些单位班子成员淡忘“一岗双责”,监督责任严重缺位,抓党建游离于抓业务之外,存在不想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甚至不守规矩,不听招呼,贯彻上级要求和内部重大决策部署随意,我行我素,任意妄为,有些还存在重大的腐败或失职渎职风险,特别是一些基层公司,问题比较严重;个别单位党组织不健全,一些新建重大项目党的建设工作没有同时跟进,人员缺编、监管缺失的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四风”问题在面上有很大收敛,但没有绝迹。一些基层单位屡次检查屡有发现,老问题没有得到彻底整改,隐形变异的情况又有不同程度显露;一些单位落实依法治企要求不够,“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工程建设、营销采购、产权交易、对外投资、合同管理、资金往来等领域和环节存在潜在风险;部分单位巡视整改流于形式,该清理的不清理,该问责的不问责,该建立长效机制的不建立,仅仅以书面报告落实整改要求,巡视成果没有得到很好应用;极少数干部对当前反腐败形势认识不清,存在侥幸心理,依然不收敛不收手,等等。对此,我们要有清醒正确的认识,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从日常反映和掌握的情况看,纪检监察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有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兼职人员占比大,“三转”落实不到位,难以开展日常监督工作;有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遇事避重就轻,在一些违规违纪问题的问责处理上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仅限于纪律层面上查办,对处罚决定执行不彻底、不到位,触动法律层面的主动性更显不足;有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问题线索处置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没有真正落实统一归口管理,收件无登记,处置无记载,“存而不查”、“存而不用”。集团转办的问题线索不能认真及时查处,或查而无果,不了了之,成案率极低,导致举报反映集中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有的纪检监察领导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情况;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都相对滞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方式方法上存在误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我们一定要勇于担当,以舍我其谁的责任感、时不我待的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要深入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全省国有资产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集团207年工作任务,在集团党委的领导下,强化党内监督,坚决惩治腐败,推进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用担当诠释忠诚,为开创集团改革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具体来讲就是要努力做到“四个准确把握”、全力推进“五项工作”。
  在谋划布局上力求“四个准确把握”:
  一是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对落实“两个责任”的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强化党风建设“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出了问题是渎职”的意识。党委书记是抓党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既挂帅又出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都要敢于担当,善于担当,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挺起来,主动承担运用“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着力解决集团党的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中心谋划和推进执纪监督工作,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纪委书记是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要加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特别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二是要准确把握省委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新形势。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是中央对山西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也是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重要内容。构建良好政治生态,关键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确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作风建设,弘扬革命精神,不断激发克难制胜的内生动力,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大环境。各级党组织要按照骆惠宁书记在省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的“三个警惕、三个进一步”的要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六字方针,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建设置于集团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中,通盘考虑,一体筹划,跟进服务,把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成效体现到推动企业发展上,体现到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和创造力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自觉融入、主动介入、准确切入,丰富工作思路和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高举反腐倡廉的旗帜,亮出严肃执纪的牌子,全力推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绩、实现新进步。
  三是要准确把握集团“改革攻坚年”的艰巨新任务。全省国资国企改革的冲锋号已经吹响。集团也把今年作为“改革攻坚年”并在工作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改革势在必行,且已深入人心。但改革毕竟涉及到大多数干部员工惯性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的转变,涉及到业务流程、管理模式的再造,涉及到一部分单位、部门、个人利益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必将面临方方面面的压力和阻力、矛盾和困难。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进改革的任务会越来越艰巨、难度会越来越大、矛盾会越来越显现。如果我们没有铁的决心、铁的意志作支撑,没有铁的作风、铁的纪律作保证,矛盾凸显期就会变成问题多发期,改革就难以向纵深推进、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对此,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
  四是要准确把握新修订的党规党纪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近两年,中央相继修订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为我们正确履行职责提供了新的制度利器。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也必将对我们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中纪委坚持问题导向,刀刃向内,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则》紧扣监督执纪工作流程,明确了监督执纪工作的领导体制和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等工作规程,规定了谈话函询的工作程序,执纪审查的审批权限。重点强调健全纪检机关内控机制,从纪检干部准入制度、登记备案制度、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安全制度和追究问责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全面、科学、系统、准确地用心学习领会,精准把握要义,学思践悟、悟懂通透,切实规范监督执纪,增强履职能力。
  着眼上述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在207年着力抓好五项重点任务:

  一、强化党内监督,推动集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保持政治定力,切实扛起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主体责任在各级党委。各级党委要担起“第一位”“全面监督”“层层传导压力”的主责,加强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重点监督其政治立场、加强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行党委决议,公道正派选人用人,责任担当、廉洁自律等工作责任制情况。采取个别约谈和集体约谈相结合的方式,交责任、交任务。通过考察考核和述责述廉相结合的方式,促落实、促担当。要推动落实“一岗双责”,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领导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督查到位,形成集团党委统一领导、责任部门密切协作、各级单位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好监督专责。根据集团党委和纪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向本级党委提出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协助本级党委抓好工作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加强本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集团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下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纪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检查监督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集团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确保政令畅通。积极组织实施“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招投标、选人用人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党员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及时查处、通报违纪违规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管业务必须管党风、管廉政”思想理念,着力构建党风建设监督责任体系、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以党内政治监督带动内控管理监督,构建内部“大监督”体系。聚焦权力运行全过程,发现风险源,关注薄弱环节,最大限度发挥监事会、审计、法律等专职监督部门及财务、人力、资本运营、资金管理、采购销售、工程等业务部门监督主体作用,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综合监督体系,深度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深入持久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国资委“十个严禁”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抓住元旦和春节、五一和端午、中秋和国庆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向集团纪委报告。要注重日常监管,采用多种方式严查各单位驻外办事机构、培训中心、食堂等场所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行为。同时,每逢重要节日印发廉洁警示通知,强调纪律要求,实现警示提醒常态化。
  坚持“四个一律”。既要紧盯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要密切关注新动向新表现,创新招法,精准发现隐形变异不正之风,对207年及以后发现的各类顶风违纪行为,查实问题一律从重处理,违规费用一律如数退赔,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通报,失职失责一律从严问责。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当前,集团面临的经营形势非常严峻,各级党员干部更要节俭办事,做为民、务实、清廉、兴企的表率。集团在此重申,今后上级单位人员到下级单位一律不得接受宴请,下级单位一律不得超标准接待上级单位人员。
  坚持源头管控。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专项廉洁教育相结合、先进典型激励与反面案例警示相结合、理论灌输与实地见学相结合,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以党内政治文化涵养党性、净化灵魂,促进精神境界提升,从而在思想源头上荡涤“四风”尘垢。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开辟廉洁主题教育阵地,以系统内的违规违纪实例为题材,编制反腐学习材料,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年内各单位至少要组织2次专项廉洁教育,努力把“虚功”做实。
  坚持“一案双查”。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继续保持深纠严治的高压态势,把责任压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集团屡禁不止的公车私用、借婚丧喜庆敛财等“四风”问题要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加以整治。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重点审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履行情况。一经发现“四风”问题,除处理当事人外,坚决问责主责部门和主要领导。对被上级纪委曝光,给集团整体形象造成影响的案件,坚决提档从重处理。

  三、认真实践“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

  深刻理解、准确运用。运用“四种形态”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要深入研究、不断探索。要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经常性地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来实现。谈话提醒要经常化,要形式多样,包括集体谈话、书面函询、诫勉谈话、个别约谈等,既要提醒教育,又要核查情况,决不能走过场。在受处分、受处理的人员当中,问题性质不太严重,能够主动说清情况,并能付诸改正行动的党员干部,要给机会、给出路,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当前改革攻坚的关键时刻,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按照省委、省纪委的要求,落实好《关于规范全省干部谈话函询工作暂行办法》,在实践第一、第二种形态上多下功夫,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执纪,抓早抓小、不等不靠,能做第一种形态的就先做第一种,能做第二种形态的就先做第二种,让更多同志放下包袱轻装前进,集中精力谋改革发展,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对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真正体现党组织对干部的关心爱护和严格要求。需要强调的是,实践“四种形态”是以反腐败高压态势作为强大背景和后盾的,没有反腐败高压态势,“四种形态”的效果就难以显现。对那些心存侥幸、拒不悔改、我行我素、胡干蛮干、对抗组织的人,一定要从严查处、从重处罚。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重点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规矩的问题,重点查处“三类人”,重点查处基层一线职工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集团党委三令五申但屡禁不止的问题。要建立健全重大案件督办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等相关制度,落实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重要案件领导包案办法,进一步完善三个联合办案机制,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突破一批有分量有影响的重大违纪案件。
  严把关口、闭环管理。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在全系统开展涉纪信访重点整治年活动要求,对举报信访件起底梳理,运用“四种形态”专题研究解决,经常督促推动,确保取得实效。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把问题线索入口,指定专人集中管理,逐件编号登记,建立管理台账,适时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并按照时效规定定期上报录入案管系统。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处置,推进问题线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要严控案件出口,严格执行处分决定,既要及时送达宣布处分决定,又要依规公开曝光,发挥警示作用,既要严格落实处分决定相关内容,又要做好后续归档,跟踪年度考核情况和整改纠正情况,着力维护处分的严肃性。各环节均须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切实做到“全程跟踪、动态监管,全程留痕、依规执纪”。

  四、加强巡视监督和日常监督,推动企业改革持续健康发展

  突出政治定位,推动巡视巡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围绕“三个根本”(加强党的领导是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是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障)的重要论述,深化政治巡视,将监督触角纵向直抵最基层党组织。要准确把握巡视重点,突出党的领导,着重监督检查党的领导弱化的突出问题;抓住党的建设,着重监督检查党的建设缺失的突出问题;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着重监督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有条件的单位要积极探索开展巡察工作,完善巡察监督网络,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把巡察成果运用到日常监督管理、执纪审查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对集团党委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分类处置,线索处置率要达到00%。督导下级党组织年内对所属单位实现巡察全覆盖,做到零盲点监督、零死角防控、零容忍惩治。
  紧盯“关键少数”,深入专项督察。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重点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个人专断、违规决策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从严予以处理。进一步严明招标投标纪律,严肃查处招标投标违纪违规行为。对未经审批应招不招问题,坚决立案查处,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加强对资金管理、产权交易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重大资产损失。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审核,建立健全领导人员廉政档案,及时发现掌握领导人员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把好动议提名关、考核考察关、程序步骤关,做到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构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要注重巡视巡察反馈和日常情况信息收集,有针对地对一个人、一件事、一个工程项目、一笔专项资金等进行专项督察,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对发现问题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尤其是结合集团改革任务加大督察力度,确保改革方案的含金量不短斤缺两,确保改革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畅通无阻。
  用好问责条例,增强问责实效。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从严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要从严问责;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从严问责;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从严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从严问责。再次强调,集团去年已经对基层单位启动问责程序。各板块、二级公司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对不作为、慢作为、不落实、假落实的行为严肃问责主要负责人。比如清欠任务较重的临汾、长治、吕梁公司要率先作为,倒逼责任落实,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以强而有力的问责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同时,要落实省委出台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办法》和《支持干部改革创新合理容错办法》,积极探索实践“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正向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

  五、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员工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持续深化“三转”。积极响应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创新组织制度,划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职责,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工作格局。全面推进“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纪委书记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为内容的“三个为主”在集团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落地生根。并总结新的实践经验,着力提高“三个为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全面加强作风修养。在集团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找差距、转作风、上水平”大反思、大讨论、大提升活动,以忠诚干净担当为镜鉴,深刻对照检视,以此为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集团上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养成,把严和实、深和细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工作各环节,做到政治过硬、廉洁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让严实深细作风成为xx纪检监察干部的标签形象。
  不断健全内控机制。以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为基准线,把“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理念融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要素环节,坚持眼光向内,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主线,严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对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案件,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泄密,接受涉案人员钱物和宴请等违规违纪行为一律严查重处,切实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持续提高职业素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实现对各级公司、厂矿、站所纪委书记(纪检委员)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全覆盖,做到纪检监察干部“新任必训、在任轮训”。全年对本单位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6小时;加大实践式培训,以联合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创造实践机会,提升纪检监察人员执纪能力;探索开展集团本部与板块、区域公司间纪检监察干部双向挂职培训,发现和储备优秀人才,建立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人才库,持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监督执纪能力。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党委、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一流现代化综合能源集团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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