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谋利行为整治自查报告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教育实践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三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我局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应用情况监督检查和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杜绝向基层执罚单位变相摊牌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等执法谋利行为”的整改措施,根据《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整治执法谋利行为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本着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精神,我局对204年以来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文化市场管理的事业性收费。

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存在乱收费的问题,没有存在下达或变相摊牌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自204年以来,我局共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次,罚金总额共计3000元。上述所有罚没收入均已于当年度依法、按时收缴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

(三)经查我局执法队员不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

向当事人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利用行政执法借机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现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12 22: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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