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议卫生工作状况报告

根据旗人大常委会年工作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对全旗卫生工作进行了评议。

评议工作以监督法为依据,以调查研究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正、讲求实效的原则。目的是通过评议,保障与卫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我旗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促进卫生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深化医药体制改革。

评议组在多方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旗卫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指出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旗政府及卫生部门积极配合,主动接受评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评议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评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这次评议是在旗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的。成立了由我任组长,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王福成主任、民族工作委员会赵文生主任和财经工作委员会张领全主任为副组长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共有3名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评议调研工作。整个评议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工作评议对象确定为卫生工作后,常委会办公室及时与旗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信息、沟通情况,于5月4日制定并下发了《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旗人大代表评议卫生工作实施方案》,拟定了评议工作流程表。召开了评议小组会议,统一思想,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评议方案,为依法有效开展评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5月20日评议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会上,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作了动员讲话,旗卫生局作了接受评议并积极配合的表态发言。

(二)调查研究阶段。按照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在评议工作动员大会之后,评议组分四个小组,分别深入到全旗2个苏木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走访。调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相关资料、个别谈话、实地入户走访等方式,对年以来全旗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各项卫生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阶段,共召开座谈会2场次,实地走访了9所基层卫生院,征求了80余名旗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与30位卫生局机关干部进行了个别谈话,到旗审计局、旗监察局、旗计生局、旗药监局等相关单位了解了情况,征求了盟卫生局的意见,与旗政府分管卫生工作副旗长沟通了情况。评议期间,共发放民主测评表296份,收回296份,其中对卫生局的综合评价优秀为27份,比较优秀为20份,一般为4份,较差为份,有33份测评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评议阶段。调查工作结束后,评议组先后召开了三次小组会,两次碰头会,对调查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综合分析,并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形成了评议意见。6月3日评议卫生工作评议大会召开。会上,卫生局代表旗政府报告了近两年来我旗卫生工作情况,我代表评议组发表了评议意见,旗卫生局针对评议意见作了表态发言,分管卫生工作的刘丽华副旗长代表旗政府讲话,要求全旗卫生工作者以评议工作为契机,锐意改革,进一步做好卫生工作,全面落实评议意见。评议组全体成员、旗卫生局机关干部及所属三级单位负责人、各苏木乡镇办事处分管卫生工作领导和合管办负责人、各地卫生院院长,共20余人参加了评议大会。

(四)整改阶段。旗卫生局在评议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做到了边接受评议,边对照检查,边整改落实。评议大会召开后,卫生局制定并上报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已经按照方案启动整改工作。

二、评议组对近两年全旗卫生工作的评价

年以来,我旗卫生工作形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与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得到了很好落实,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全面扎实开展,基层卫生院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年我旗被自治区政府评为“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先进旗”;年旗疾控中心被兴安盟委、行署授予“全盟社会事业管理先进集体”,被盟卫生局授予“全盟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大石寨镇卫生院被盟卫生局授予“全盟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旗卫生局领导班子多次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旗医院被旗委、旗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奖”,结核病防治所、妇幼保健所、科尔沁镇卫生院、索伦中心卫生院、哈拉黑卫生院被旗委、旗政府评为先进集体。年全盟卫生工作年终考核我旗位列第二名。几年来,我旗卫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卫生局班子团结,勤奋务实,具有很强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卫生工作重视程度的提高,对卫生事业投入的加大,卫生系统职责不断增多,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在这种情况下,卫生局领导班子,团结一心、开拓进取,不断探索在新形势下如何抢抓机遇、迎难而上,采取多项有效措施,使我旗卫生事业有了一个质的飞跃。正是在卫生局班子强有力的领导下,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奋力拼搏,一心一意谋发展,扎扎实实干工作,出色完成了各项艰巨的卫生工作任务,得到了旗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一致认可。在与卫生局机关干部的个别谈话中,绝大多数同志认为班子成员工作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工作成绩显著。近两年来,卫生局还完善了基层领导干部公开选拔机制,28名年富力强、勤奋敬业、业务水平高、有丰富临床经验和较强管理能力的干部,充实到三级单位和基层卫生院,三级单位和基层卫生院班子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全旗卫生系统整体领导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迅猛。自年起,我旗抢抓机遇争取到国家拉动内需项目资金395万元,地方配套755万元,争取到中央财政预算内用于农村牧区卫生服务体系苏木(乡镇)卫生院专项建设资金360万元,地方配套70万元,争取到自治区政府投资卫生院专项资金3万元,用于新址旗医院建设和各苏木乡镇办事处卫生院基础建设。两年多来,旗新址医院和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全旗各苏木乡镇办事处的卫生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添加诊疗设备上的投入均超过50万元,大石寨镇卫生院达300余万元。现各基层卫生院外部环境和诊疗设施大为改善,B超机、X光机、心电图机等大部分旧的诊疗设施得到更新,有的还添置了彩超仪、万能手术台、胃镜等先进设备。纵向比较起来,有的卫生院条件可以说是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基础设施和诊疗条件的改善,为全面落实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创造了条件,基层卫生院充分发挥地缘和政策优势,患者数量大幅上升,效益都不同程度有所增长。

(三)扎实推进,新农合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旗新农合工作开展得比较扎实,有效缓解了农牧民无钱看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群众满意度很高。一是参合率逐年上升。年参合率为8672%,年参合率为948%,、年参合率均达到了96%以上,有部分乡镇达到了00%。二是核销手续逐年简化。参合农牧民在盟内定点医院就医,实现了现场核销。三是核销比例和补偿资金额度逐年增长。自年实施新农合制度至今,先后两次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调整。降低了起付线,封顶线由最初的0000元提高到了45000元;提高了补偿比例,乡级、旗级、旗外各段分别提高了5%,0%,5%;提高了阑尾炎、剖腹产等5种单病的补偿标准,把尿毒症、肺结核2种慢性病列入大病补偿范围,扩大了受益面。

(四)加强管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有效提升。一是旗医院加强人才培养,有效提高了管理和服务质量。旗医院在地区处于夹缝中生存的状态,每年财政拨款只有300万元,只占人员工资的2%。在这种情况下,旗医院不等不靠,自筹资金购置先进诊疗设备,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旗政府新址医院的住院、病房、医技楼正在紧张施工中,预计今年0月份竣工使用。计划投资080万元,在原旗医院旧址新建6000平方米的住院病房楼,缓解患者住院紧张的矛盾。二是基层卫生院诊疗水平大幅提高。各基层卫生院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通过强化岗位职责,实施效益工资制度、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制度,开展“礼仪培训”等方式,抓管理、提内力,服务水平和能力显著提高。三是医疗机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方式改进。在实现现场核销基础上,部分基层卫生院通过先垫付后核销等办法,有效缓解了贫困参合群众的就医困难。如:大石寨镇卫生院,对五保户实施医疗救助,发放惠民手册减免检查诊疗费用,贫困群众由村干部担保可以挂账就医;保门卫生院开展了送医送药下乡活动;树木沟卫生院开展了为孤寡老人送医送药等活动。四是妇幼保健工作扎实开展,住院分娩率接近00%,开展了免费婚检业务,计划免疫工作得到很好落实。四是结核病控制成果得到了巩固。各医疗单位认真落实归口管理工作制度和国家对结核病人治疗的优惠政策。评议组所到各地,肺结核病例报告率均达到了00%,患者全部得到了妥善的管理或转移治疗

(五)严格执法,公共卫生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加强。一是以学校食堂和食品加工、零售企业和摊点为管理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职能得到强化。年对食品行业992户、公共场所行业469户和餐饮食堂59户进行监督管理。对不合格食品、三无食品进行销毁处理,共销毁263公斤。对餐饮业实行季监督,有效提升了食品经营单位的服务水平,保证了食品安全,近几年我旗没有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二是加大医疗市场的监督力度,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活动。年共出动监督员40人次,出动车辆20余台次,对各卫生院和286个村卫生室以及72户药店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6起群众举报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处罚。三是建立了高效、通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增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为预防各种传染病爆发流行,卫生部门通过深入宣传,全面落实接种工作,改造病房属性等措施,有效防止了聚集性和爆发性疫情的发生。甲型HN流感、手足口病、布病、艾滋病、鼠疫等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免疫工作。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领导力量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一是旗卫生局领导力量不足。旗卫生局承担着全旗医疗卫生事业和旗、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规划、指导、监管和服务等各项职能,近几年又新增了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女性健康保健等工作,工作量大幅增加。现卫生局领导职数为一正两副,旗疾控中心(准局级单位)领导职数只有一人,领导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卫生系统专业人员紧缺,卫生事业发展缺少人才支撑。各地基层卫生院,由于受体制、待遇和工作环境等因素的限制,医疗技术人才极度匮乏,在职医务人员学历、职称不高。偏远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年龄老化,部分卫生院靠外聘医生维持,人才断层情况严重。保健、结防等工作也急需配备专业人才。三是新农合工作人员紧张。随着新农合工作的不断深入,工作业务量不断增加,旗乡两级新农合工作人员都很紧张。新农合政策的实施是在乡镇机构改革之后,乡级合管办工作人员均由各苏木乡镇办事处自行调剂解决,多数是身兼数职,无法将全部精力投入到新农合工作中来。有的地方由大学生村官抓新农合工作,不符合选聘大学生村官的相关要求。

(二)经费不足,制约卫生事业发展。一是基层卫生院负债多。近两年来,我旗抢抓机遇争取到国家和自治区项目资金,各地卫生院基础建设力度都很大,但由于资金数额有限,地方配套资金不足,绝大多数卫生院都有欠债,部分卫生院负债超百万。二是财政对基层卫生院下拨经费少。据了解,旗财政年以前下拨卫生院的全部经费占人员档案工资的8%,年占2%,年占398%,虽逐年提高但仍低于盟里要求的60%。经费不足直接导致基层卫生院职工平均工资偏低,平均每月约为300元,部分防保人员最低工资只有每月600元,影响了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三是新农合工作经费不足。旗合管办历年经费均没有达到标准,基层合管办年没有下拨经费,工作开展受到制约。各地卫生工作者和人大代表均反映,经费投入不足已经严重影响到我旗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缺陷,行风建设有待加强。旗卫生局作为我旗卫生工作行政主管部门,虽然做了很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但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在近两年的公民评政中名次仍然靠后。对此,评议组给予了重点关注。在调查期间,人大代表和群众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反映比较强烈。一是卫生院药价高,看病贵;二是办理健康证程序繁琐、办理周期长,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三是新农合制度在保障慢性病、多发病的治疗上作用发挥不明显;四是部分群众对新农合大病救治基金提取额由5元调整到0元不理解、不认可。

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评议组认为,卫生局在公民评政中名次靠后,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医药卫生管理体制机制的影响,但自身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一是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缺陷。目前,基层卫生院属于差补单位,并不是完全的公益性医院,但却承担着计划免疫、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等很多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要维持日常经费开支,又要保证防保、后勤等人员的工资和养老保险等待遇兑现,还要解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经费,资金缺口很大。由于财政投入不足,这个资金缺口主要靠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来弥补,形成了“以药养医”、“以医养保”的局面。加之医院实施效益工资,个别卫生院和医生为追求效益,导致高药价、“大处方”和“小病大治”现象的产生。二是药品和医用器材生产流通秩序不规范。与一些个体药店相比,由于卫生院购入药品和医疗器材的渠道和方式不同,药价中含有7%的税款等原因,药品的基础价格相对较高。三是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期望值很高。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自年开始实施,国家和地方各级政策还没有定型,各项工作措施还处于不断摸索逐渐完善的阶段,基金提取比例、诊疗费核销比例、药品目录范围,历年均有不同程度变化,这给旗乡村三级经办机构在宣传上增加了很大的难度。新农合对于诊疗合理性的监督管理手段还不是很丰富,存在门诊基金沉淀现象。四是卫生部门行政审批程序和方式还不够优化,部门间协作机制还需加强,相关部门“朝九晚五”的作息制度还达不到方便群众的要求。

(四)其他困难和问题。一是旗内治疗结核病无场地。多年来,我旗没有自己的结核病防治中心,以租住场地勉强维持,已经引起了临近居民的迁移诉求。目前国家无此类项目资金可以争取,但验收要求却很高。二是发展面临窘境。我旗原有9个制剂厂,现只剩等5个制剂室,且多数不能达到相关生产要求。使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中逐渐萎缩,牧区医务工作者和患病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三是爱国卫生工作职责需进一步明确。以前卫生局有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现在已经撤销,但卫生局仍然负有指导职责,与各地政府共同承担此项工作,导致工作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有复发倾向。四是新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旗政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对卫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进行重新分工,在管理、执法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管理缺位等现象。五是旗卫生监督所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尚未理顺,工作人员情绪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六是卫生监督和医政管理工作还需加强。据各地卫生院和计生部门反映,有个别旗外医疗机构,以发放治疗优惠卡片、免费体检、免费接送等诱导农牧民群众到其指定门诊就医,并通过虚夸病情,甚至是“无病治病”骗取高额医药费。部分群众不明真相,上当受骗时有发生。这些医疗机构不是新农合定点单位,导致医药费无法核销,引发了很多矛盾。另外,这些医疗机构还非法为育龄妇女摘取节育环,给计生部门准确掌握基础信息造成困难。虽然各地政府和卫生部门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竭力遏制此类事件发生,但其活动仍然很猖獗。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2 19: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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