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审判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绩效管理是一个包含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管理职能的循环系统,是为实现法院的战略目标,通过审判管理部门和干警持续地沟通,经过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反馈四个环节的不断循环,不断改善法院干警的绩效,进而提高整个法院绩效的管理过程。根据公共管理理论,绩效管理作为一个管理系统,必然包含众多要素。其中最主要的要素是绩效目标、价值取向和支撑体系。绩效目标指管理主体必须预先要清楚地知道实行绩效管理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价值取向指管理过程中体现的一种精神和追求。支撑体系指有利于管理部门开展绩效管理的配套管理系统。绩效管理是近年来西方国家各类组织普遍采用的一种新型管理模式。组织是为实现一定目标而建立起来的开放型社会单位,组织的这一目标性本质特征,决定了法院的绩效管理与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的绩效管理在组织意义上的同一性。必须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以人为本”作为审判管理工作中的基本价值取向,体现责任、公平、高效、廉洁的基本特征。支撑体系中较为重要的有部门和干警个人根据现阶段的战略目标制定的绩效计划,审管办通过案件流程监控等管理职能具体开展的绩效实施,年度工作目标的绩效考评以及考评结果的绩效反馈和结果运用等等,通过这些管理要素的作用形成管理合力,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效率,实现各种既定的目标。
审判绩效管理是一种着眼于长远和全局、突出发展与合作的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变革理念。法院的传统审判管理体制中存在一些弊病:审判管理权分散造成审判流程的割裂,使组织缺乏整体意识;审判业务职能与管理职能交叉造成管理混乱,使组织管理缺乏规范性;职能型组织结构造成审判人员缺乏“司法为民”理念,因为业绩好坏是主管领导说了算,审判人员更愿意考虑领导满意度,而不是当事人满意度;部门间隔和层级间隔容易造成信息沟通障碍,导致审判资源闲置浪费。绩效管理通过设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审判工作导向当事人环节,使审判人员的工作定位真正实现“司法为民”;通过搭建审判网络信息平台,将各部门的任务放在一个信息平台上进行过程管理,有效整合部门之间的司法资源,提高整个审判系统的有序性和整体运行效果;通过绩效诊断和绩效评估,尽早发现审判工作过程中的偏差和失误,尽早采取措施补救,及时改进工作。
审判管理的生命力在于服务审判,必须按照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来谋划管理,切实提高审判工作质效。始终围绕法官抓管理。通过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切实增强法官责任意识,创先争优,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促进法官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始终围绕制度抓管理。坚持用制度管案、管权、管人、管事,是加强审判管理的基本要求。建立审判绩效管理机制,既要重视审判管理制度的规范性、确定性,又要善于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及时改进和完善审判管理指标通过抓好审判事务管理,实现司法公正。
(编辑: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