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公司监督考察报告

集团公司监事会: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开展年度集中监督检查的通知》(渝水投办[]3号)文件要求,我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公司年度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执行情况

年,我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履行生产经营管理职责。一是按照股东会决议,完成公司股权变更。根据区政府与集团公司《区城市水资源保障建设与供排水特许经营战略合作协议》,完成了公司股东变更、章程修改、实收资本等工商变更登记,取得公司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公司企业类型由有限公司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成为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二是按照董事会决议,实施开展了李渡新区水厂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顺利通过市国土局审查。三是认真落实经理办公会事项。经理办公会研究涉及的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招标投标、施工技术、设备采购、安全生产、股权变更、组织管理等诸多工作得到较好的贯彻实施。四是建立完善了各项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理顺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各项工作得到有序开展。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bsp;年公司财务报告按企业会计准则处理和编制,严格遵循会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原则,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管机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预算。

(一)营业收入:年预算725万元,实际完成76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7%,与上年相比增长25%。

、主营业务收入:年预算6005万元,实际完成62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4%,与上年相比增长22%。

2、其他业务收入:年预算20万元,实际完成4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0%,与上年相比增长40%。

(二)营业成本:年预算4890万元,实际完成5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5%,与上年相比增长20%。

、主营业务成本:年预算4680万元,实际完成50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7%,与上年相比增长24%

2、其他业务成本:年预算2万元,实际完成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4%,与上年相比减少58%。

(三)营业税金及附加:年预算98万元,实际完成6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0%,与上年相比增长20%。

(四)管理费用:年预算000万元,实际完成0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4%,与上年相比减少30%。

(五)营业费用:年预算335万元,实际完成3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06%,与上年相比增长0%。

(六)财务费用:年预算90万元,实际完成-5万元,减少了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0%。

(七)营业利润:年预算73万元,实际完成96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与上年相比增长657%。

(八)营业外收入:年预算万元,实际完成3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9%,与上年相比增长33%。

(九)营业外支出:年预算万元,实际完成3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54%,与上年相比减少43%。

(十)利润总额:年预算704万元,实际完成3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与上年相比增长273%。

三、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bsp;年,我司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积极强化保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年公司净资产4860万元,比上年同期4492万元增加6668万元,资产保值增值率6%。
(一)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投资计划完成率。本年度龙潭水利工程完成投资380万元,投资计划完成率20%,其中工程投资668万元、其他费用72万元。工程除蒿枝坝隧洞因“42”事故未完成施工任务外,其他工程施工任务均已全面完成。

2、净资产收益率。全年净资产收益率248%。

3、利润总额。全年实现利润320万元。

(二)分类指标完成情况

、营业收入。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76万元,其中:供水收入5028万元,安装收入254万元,其他收入34万元。

2、资产负债率。全年资产负债率2039%。

3、到期债务清偿率。公司借款包括龙潭水利工程国家开发银行借款及三水厂借款,年已归还国家开发银行硬贷款200万元、软贷款500万元,到期债务清偿率00%。

4、管理费用率。全年共发生管理费用039万元,管理费用率354%。管理费用较高的原因:一是累计支付退休人员补贴83万元;二是由于公司整合重组、水价调整工作量大,涉及相关部门协调较多。

5、工程投资控制。公司建立完善了合同管理、计量管理、设计变更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施工合同管理、计量计价规定、设计变更报批制度,积极开展龙潭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单价调整工作,严格执行投标控制政策及价格确认程序,及时认真办理工程结算,严格施工合同审批程序,保证了各项控制在年度计划范围内。

6、节点工期。积极进行龙潭水利工程向家冲倒虹管、石方碑倒虹管、包豆土隧洞和马颈湾倒虹管、仓湾隧洞、双桂湾隧洞、均田坝暗渠和青岗林隧洞单位工程及合同完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准备,已完成龙潭水利工程(一期)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三)辅助指标完成情况

、全员业绩考核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公司成立了考核工作机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全员业绩考核办法,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实施,全员业绩考核制度已正式建立。

2、土地储备。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对龙潭水利工程存量土地的面积和用途,特别是渣场、料场和剩余工程用地进行了清理。对龙潭水利工程在龙桥镇石塔村储备的0320亩土地有关情况,已向集团公司及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

3、项目前期工作。一是三水厂已由区发改委批准更名为江南水厂,并改变厂址于蒿枝坝,项目建设场地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顺利通过市国土局审查,地质勘察报告通过区建筑勘察设计质量审查中心审查;二是供排水规划。由于总规修编还未定稿,设计单位无法开展工作,拟于总规修编完成后3个月内完成。

4、全面预算。公司成立了全面预算工作领导小组(渝涪水司发[]7号),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并下设办公室在公司财务处,落实相关人员具体负责公司财务指标、生产经营指标及工程建设指标等预算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相关制度,确保了预算及计划的准确。

5、价格调整工作。已完成水价调整成本监审工作,区发改委已出具《成本监审告知书》,正在着手自来水价格听证准备。

四、集团公司及中介机构审计检查整改情况

(一)关于区单方面划走出资和收缴年度利润共计共计304万元问题

对于整合期间区划走年及以前年度利润63402万元和国债转贷资金67639万元的问题,我司已多次与区财政局协调、沟通,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年5月集团公司与区政府整合协议签订后,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直到年5月区国资委《关于城区供水企业整合重组的通知》(涪国资发[]86号),水务公司才由区水利开发有限公司、自来水公司整合重组,在此期间,原自来水公司仍然沿袭以前惯例,按照区国资委文件,每年按净利润的50%上缴国有资产收益,并按区财政局要求归还国债转贷资金。因此,要求退回该部份款项的难度非常大。

(二)关于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问题

集团公司审计期间,我司正处于整合阶段,各项内控制度未完全建立。年,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相继制定出台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组织人事、投资担保、财务管理、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工程建设、水库管理等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内控制度。一是统一了公司财务管理、薪酬管理制度,于年6月对原来两个单位的5种工资体系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并于年7月正式按新工资标准执行。二是建立了安装管理办法,对安装业务的承接、实施、收费价格审批及权限以及考核等进行了明细的规定,并于年8月正式实施。三是制定出台了物资管理办法、招投标暂行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管理办法、计量测量管理办法、施工质量管理办法,成立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领导小组,强化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三)关于职工宿舍楼收费未按表计量收费问题

对集团公司审计意见提出的职工宿舍楼收费未按表计量收费问题,公司已先后组织营业处、管网处和下属枳城水务安装公司对涉及的36户职工宿舍进行了现场查勘,实行户表改造。目前,已经完成兴华中路职工宿舍5户、高笋塘职工宿舍53户、二水厂职工宿舍3户的户表改造,一水厂职工宿舍93户、顺江花园职工宿舍24户已完成实地查勘,初步拟定实施方案并做好施工准备。

(四)关于水资源费征收不足问题

对集团公司审计意见提出的水资源费征收不足的问题,我司在年上报的调整水价报告中已提出,并多次与区发改委协调、沟通,区发改委在此次调整水价工作完成后,下一步将对代收水资源费的差额进行调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5 16: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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