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考察报告

为进一步了解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现状,认真总结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措施方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年9月4日至8日,由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牵头,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市文化局、市文联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三县实地走访查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三县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系统分析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本情况

市民族众多,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勤劳智慧的各族人民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共同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大量的神话史诗、民间传说、诗歌、谚语、服饰、绘画、建筑、工艺、习俗以及民歌、舞蹈、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宛如祖国民族文化百花园中的艳丽奇葩。为抢救与保护、传承和开发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宝贵资源,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关怀,文化等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斐然的成绩。

年3月至年,全市各级政府和文化等相关部门对九县一区90余个乡镇的430余个自然村,组织开展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普查,共调查300多人,拍摄录像资料3600分钟,拍摄图片资料3000余张,编纂成《思茅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名录》共49项。通过细致普查和精心编纂,年,我市第一批共向省级申报的项目220项,其中,保护区4个,传统文化之乡9个,传统文化传承人3人,其他民间文学、舞蹈、音乐等类74项,所申报的项目数量为全省各地(州)、市同期之最。年,在国家、省、市公布的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我市分别有国家级项、省级4项、市级49项入列。年,在国家、省公布的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我市又分别有国家级4项,省级项入列。

截止年8月,我市共有82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各级名录,其中:国家级名录5项、省级名录25项、市级名录49项、县级名录308项;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52人,其中:国家级3人、省级5人,市级98人。各级政府对传承人给予了经济扶持,其中国家级每年补助5000元/人、省级每年补助3000元/人、市级每年补助500元/人。

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主要措施

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工作原则,普查工作全面,整理工作扎实,申报工作积极,保护工作有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打牢基础

年以来,我市市、县(区)两级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先后成立了不同名称,工作指向一致的专家小组、专家委员会、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县除成立工作机构外,还在我市率先成立了专业保护机构——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制定了《县民族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在专业保护机构建设和制定地方法规推进保护工作方面走在了全市各县(区)前列。

市、县(区)政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工作安排了正常的工作经费,、等县政府还安排专项经费单独建设传承基地、配套上级项目资金加快推进保护项目建设、发放传承人和学徒的生活补助费等。县建成了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县建成了佤族文化博物馆,县实施了宣抚司署改造、提升建设项目等,我市其余各县(区)也先后实施了各具地方风情和民族特色的保护项目建设,为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牢了基础。

(二)扎实普查、积极申报、成效明显

自年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以来,我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清了家底,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申报、保护工作。

&bsp;县共组织普查人员684人次,对全县20个乡镇、55个自然村寨、00余个项目、2763人次进行了普查和登记,形成文档20万字、摄录音像资料925分钟、拍摄图片2300余张,编制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入列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分别为2项(占全市的40%)、9项(占全市的36%)、54项(占全市的%),分别有3人、9人、7人被命名为国家、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

&bsp;县全面完成了5乡2镇36个行政村、2个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区、个传统文化之乡、2位民间传统文化传承人、2项民族民间濒危项目、60余首民间音乐、6个民间舞蹈、9个民间故事(传说)等项目的普查工作,完成民族民间文化分类保护名录9类54项。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列入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分别为项、3项、86项,分别有6人、6人被命名为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

&bsp;县是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试点县。年3-4月,省文化厅组织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组到县开展全省普查试点工作,县即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协助省普查组对全县重点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部,配备了6名专兼职人员和摄像机、照相机、录音机、电脑等必需设备。全县共普查4个民族、68个村寨、402人,组织整理和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79个,其中傣族孔雀舞、傣族传统制陶技艺等3个项目入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8个项目入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年,县宣抚司署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县娜允镇被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bsp;、、三个县共调查乡镇34个、村寨279个、调查3465人,入列国家、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39个项目,占全市入列国家、省、市级保护名录总数的48%。宁洱、墨江、、景东等县(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普查、申报、开发工作也各具特色,成效明显。

(三)继承传统、重视研究、合理开发

各县(区)依托深厚、多样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重视和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先后收集整理了一大批珍贵资料,并以此为素材,编辑出版了一批出版物,创作了一批富有边地风情、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精品,其中一部分荣获了国家和省、市的奖励。

&bsp;县的拉祜族创世史诗《牡帕密帕》、民间舞蹈《拉祜族芦笙舞》入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拉祜族迁徙史《亘古》等9个项目入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李扎戈等3人被命名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人。县还通过扶持酒井乡勐根村老达保演唱组合等民间艺人主动走入市场、与多家媒体和演艺公司合作展示拉祜文化等方式,积极探索保护、继承、弘扬、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路。

&bsp;县依托丰富的佤族文化资源,定期举办木鼓节,联合沧源县举办“中国佤族文化学术研讨会”、“省佤族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等大型佤文化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大力传唱佤族敬茶歌、敬酒歌、迎客歌,营造了继承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的良好氛围。县启动了《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系列·佤族卷》编纂工作,整理入录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规范保护与传承工作。县的民间文学《司岗里》入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木鼓舞之乡等3个项目入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佤族文化的迷人魅力已受到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和喜爱,越来越多的佤族艺人走向了全国,越来越多的游客走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市场商机正在形成。

&bsp;县充分利用傣文化特色鲜明、积淀厚重的优势,组织编写了《民间文学集》(傣族卷、拉祜族卷、佤族卷),出版了《娜允傣王秘史》、《天籁之音—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民族民间器乐集》、《边地绿宝石—娜允》、《勐马档案》(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丛书)、《十大名镇》(部分)、原创歌曲光碟《娜允之声》等文学、艺术作品,其中《娜允傣王秘史》荣获省第五届文学艺术创作三等奖、“省文化精品工程入选奖”。县的傣族宣抚司署土司礼仪乐舞《所喃窝罕》在省第五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中荣获彩云金奖、在市首届民族文化艺术节荣获表演一等奖,《蚌丙》荣获市原生态歌舞乐大赛舞蹈金奖,傣族民间舞蹈《架子孔雀舞》荣获市首届才艺大赛舞蹈类一等奖等。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成为开发旅游市场、提高知名度的重要的、不可替代的资源。

(四)建立基地、培养人才、壮大队伍

我市各级政府和文化等相关部门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建设,积极培养传承人才。县在拉祜族聚居的酒井勐根村老达保、木嘎乡勐糯村、富邦乡佧朗村、南岭乡勐丙村、东回乡班利村、县城“扎娜惬阁”等地建立了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依托基地宣传和展示拉祜文化,培养拉祜文化传承人。县依托全县乡(镇)中小学具有艺术特长的佤族学生,组建了“佤文化传承小组”,年投资0万元,着力培养佤文化传承人才;在县民族中学开设佤文化传承特长班,向社会培养输送了200余名佤文化的传承人才。我市各县(区)分别恢复、扩建、新建了一批集地方性、民族性、文化性为一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校点、团队),积极推进县、乡、村、社文化设施建设,加强文化、艺术队伍建设,积极推广茶歌、酒歌,推进民族特色村寨建设,全社会关心、重视、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氛围正在形成。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保护机构不完善,职责不明,人员不稳定

目前我市九县一区中只有县单独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其余各县(区)的保护机构基本都是在文化馆或文管所加挂一个牌子,称谓和职责不统一、不明确,人员临时抽调,工作多头兼顾,难于适应保护工作综合性、专业性、长期性的要求。

(二)认识不足,宣传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

少数县(区)和文化部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宣传工作不到位,人、财、物保障不力,工作滞后,成果较少。没有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存在重申报轻管理、重开发轻保护等急功近利的问题。

(三)投入不足,设施不全,工作手段落后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持久工程,由于我市多数县(区)财政困难,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有限,导致部分县(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建立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受制约,保护工作困难较多。部分县(区)开展保护工作的技术手段落后,缺少必要的设备,对资源的普查、资料的整理、文档的建立大多只能采用人工作业方式进行,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资源流失,后继乏人,市场运作困难

一是民族传统文化受现代多元文化的影响和冲击而淡化流失,原有生产生活方式、风俗习俗等传统文化被融合变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严峻。部分地区在民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中,缺乏科学规划和制度规范,致使民族文化遗产遭受建设性破坏而流失。二是年轻一代接受现代文化教育后,对传统文化不了解、不熟悉、不感兴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后继乏人。三是由于保护规划和制度不健全,保护开发与市场接轨的机制不灵活、不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缺乏市场吸引力,市场运作困难。

(五)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现状与居民渴求提高生活质量的矛盾日益显现

部分县(区)的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内基础设施落后,生活条件较差,管理机制不顺,居民要求改善居住、生活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和传承的领导责任,继续将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工作议事日程。二是加强文化部门与发改、财政、民宗、经贸、建设、环保、国土、教育、广电、旅游等部门合作联动,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广泛吸纳学术研究机构、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

(二)加强宣传,注重传承,营造氛围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会议、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以及文化科技下乡、广场和社区文化活动、节庆文化活动等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氛围。二是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学校,把优秀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传承给青少年一代。结合地方实际,组织编纂富含民族民间文化精华、生动有趣、可读性强的中小学乡土教材,纳入教学内容。三是科学规划和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或基地,为展示宣传、讲学研究、交流推广、操作项目提供必要条件。

(三)保障经费,稳定人员,提高素质

一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加大对研究项目的经费保障力度。加强县、乡、村、组文化设施和重点传承基地建设,制定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建立扶助机制。二是科学设置市、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稳定工作人员。三是加强保护队伍建设,抽调、招录具有较高文化素质的人员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加大对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四)深入研究,提升价值,注入活力

一是对市、县(区)保护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深入挖掘研究,建好资料库、数据库和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实物收集,建设专题博物馆,编写高质量的专著,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省级保护项目,提升保护项目价值。进一步加强对佤族、拉祜族、傣族、哈尼族、彝族等主体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二是要做好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的扶贫开发工作,调整和改进保护区管理办法,提高保护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三是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市场资源,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与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生态保护的互动平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入市场的生机和活力。

(五)培养人才,建立制度,保障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传承人,就意味着保护项目的自然消亡。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是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有人的重要手段和保障措施。针对目前大量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人才培养制度、带徒传艺制度、传承奖励制度。要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为传承人提供优惠的传承条件和保障,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感,切实把传承项目的绩效与奖励结合挂钩,使荣誉和利益成为吸引、激励更多人才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内在动力。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4-05 16: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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