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局2013年酒类管理工作总结

  203年,我县酒管工作在市商务局及市酒管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xx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有关文件要求,秉公执法,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做大做强地方名优酒类产品,确保全县百姓喝上&ldqu;放心酒&rdqu;。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我们开展了各项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积极&ldqu;宣&rdqu;,进一步营造依法治酒的良好氛围。

  为了认真贯彻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今年,我局继续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一是在食品安全宣传日活动期间,我们在县城人流汇集的地段设立咨询台,制作宣传板报,印发了000多份宣传资料,组织执法人员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等资料发放到老百姓的手中,并耐心向老百姓宣传讲解;二是利用酒业行业协会年会组织酒类经销人员进行酒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三是通过《商务简报》、《商务之窗》等平台发布我局酒类管理方面的信息。通过这些宣传手段,不但让酒类经营者依法经营,而且让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酒管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二、紧扣&ldqu;查&rdqu;,进一步加大市场稽查力度

  今年以来,我局酒管办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县酒类市场进行了两次稽查,加大了&ldqu;查&rdqu;的力度和广度。一查酒类经销商门前是否悬挂了&ldqu;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产品&rdqu;;二查酒类经销商是否办理了酒类批发许可证或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三查酒类经销商的酒类产品是否具备规范相符的&ldqu;酒类流通随附单&rdqu;;四查酒类经销商是否销售过期、假冒伪劣和冠名&ldqu;特供&rdqu;、&ldqu;专供&rdqu;标识的酒类产品。

  三、严格&ldqu;打&rdqu;,进一步净化酒类市场

  我局执法人员在多次酒类市场稽查中,查获无《随附单》酒类产品00多件;查获家经销商未办理酒类批发许可证,3家零售经售商未办理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查获过期酒类产品0多件,假冒伪劣酒类产品20多瓶。对不法经销商的违法经营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xx省酒类管理条例》,进行了相应的处理,特别是对销售过期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不法经销商更是加大了惩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不法经营行为,彻底杜绝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进入我县酒类市场。

  四、广泛&ldqu;推&rdqu;,进一步提升名优酒类产品

  我局酒管办在从严打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名优酒类产品特别是地方名优酒类产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我们一方面大力宣传郴州的&ldqu;青岛系列啤酒&rdqu;、&ldqu;湘南第一窖&rdqu;、&ldqu;东江湖&rdqu;等名优酒类产品。同时,加大对郴州产名优酒类产品的推销力度,在办酒类零售备案登记证时,加强对酒类经销商宣传销售地方产品的意义;在市场稽查中,我局执法人员积极向酒类经销商推介地方名优酒类产品,督促他们多销售地方酒类产品,要求酒类经销商的销售柜台必须有地方名优酒类产品,且配送率保证在70%以上,从而确保了名优酒类产品在我县做大做强,有效的促进了我县经济的繁荣发展。

  五、充分&ldqu;授&rdqu;,进一步发挥酒业协会的作用

  今年年初,酒管办及时调整了酒业协会的工作。二月份组织召开了酒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认真总结协会202年的工作并部署203年的工作,对协会会长、秘书长进行了改选,商务局行政人员不再在酒业协会兼职,酒业协会的管理工作全部由酒类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酒管办积极配合酒业协会继续开展评选&ldqu;放心酒示范店&rdqu;和&ldqu;诚实守信经营单位&rdqu;等活动,充分发挥&ldqu;放心酒经营示范店&rdqu;和&ldqu;诚实守信经营单位&rdqu;在酒类行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督促其他酒类经营单位在经营中努力做到诚实守信,争当&ldqu;诚实守信经营单位&rdqu;和&ldqu;放心酒示范店&rdqu;,不断促进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共同推进我县酒类行业健康发展。酒管办不断加强对酒业协会的监管工作,督促酒业协会成员加强行业自律,诚信经营,公平合理竞争,进一步确保全县酒类市场的规范稳定,让全县百姓真正喝上&ldqu;放心酒&rdqu;。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12-28 18: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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