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城租赁合同

出租方:dg市dfl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铺位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达州电脑城商用场地事宜,特签订本合同。一、甲方将其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达州市达州电脑城的 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其中实际利用率为建筑面积的50%。仅供乙方用于经营 (乙方经营的产品不允许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范围)。二、租赁期限1、租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2、开业后免租期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但免租期内只免月租金,每月的综合管理费须随同租金一起缴付。3、合同有效期满时,在合同期满60天前双方可商定续约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如乙方在合同期满60天前没有与甲方续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权利。三、租金标准及付租方式1. 本合同约定商铺的租金按乙方租赁铺位的建筑面积计算,本合同约定铺位的租金单价为每平方米每月 佰 拾 元整。2. 本合同约定商用场地的月租金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月管理费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2-07-21 14: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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