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有关工作提示

本文由 第一公 文网 收集 整理来源市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有关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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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对象范围
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党员分散、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分组开展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
二、完成时间
第二次专题学习讨论要求在7月25前完成。
三、学习主题
以“讲规矩、有纪律”为主要内容,着力对照检查看齐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底线意识不牢的问题,重点看能否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能否自觉做到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底线。
四、学习方式
、党员自觉学。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条逐句通学党章党规党纪,熟知党内法规,牢记党的纪律,铭刻《自律准则》。重点研学《党章》第七、八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06年版)》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论述。党员干部还要深入剖析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违反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的反面典型案例。
2、领导示范学。形式可以多样化,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可以讲微党课的形式领学,有条件的也可播放视频影片或邀请专家学者讲座领学,还可组织到本市本县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其他同志踊跃发言、开展讨论,认真对发言情况进行点评,达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3、结合实际学。每名党员要聚焦“讲规矩、有纪律”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对照党规党纪、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反面典型,深入查找和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讨论会上,党支部每名党员都要逐一发言,做到思想认识必谈、突出问题必谈、根源症结必谈、整改措施必谈等“四个必谈”。每个党支部要至少安排2名党员围绕剖析违反党的纪律的典型案例进行发言,原则上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半天。
4、结合纪念活动学。要结合开展庆祝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进行学习讨论,可以开展专题演讲、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学习讨论形式。要组织党员参与以重温入党誓词、重述入党志愿、重访入党引路人为主要内容的“三重”活动和“荷花品格、格花品格”系列廉洁文化活动。
五、相关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有市级领导联点的单位可邀请市级领导参加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七一”前夕到联系点或者分管工作领域的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党支部讲一次党课,可结合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专题调研一并进行。
2、各党支部要认真作出专题学习讨论安排,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讨论记录。“七一”前后,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开展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有能力的党员要撰写发言提纲,会后交支部汇总。发言提纲要从实际出发,不要求长求全。各单位要注意发现和推介学习讨论中的个人典型。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督导组将适时对党支部学习讨论安排、学习讨论记录、学习讨论会发言提纲进行抽查、通报。
3、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总结专题学习讨论情况。在学习讨论完成后一周内(区县市于7月25日前),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综合组报送情况总结。情况总结要写清楚本单位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本次专题学习讨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等。
集中学习讨论一般不组织到常德市以外的地方学习,不得以借外出学习之名行观光游玩之实。要注意自学,不得以专题辅导代替个人自学。不得以中心发言、个人讨论等代替对原文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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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
206年6月7日本文由 第一公 文网 收集 整理来源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13 1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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