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有关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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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有关工作提示

为扎实开展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讨论,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对象范围
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党员分散、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分组开展学习讨论;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学习讨论。
二、完成时间
第一次专题学习讨论要求在5月底前完成。
三、学习主题
以“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党员”为主要内容,着力对照检查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党的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薄的问题,重点看能否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能否牢记党的宗旨,践行群众路线,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能否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爱党护党。
四、学习方式
、自学。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建议重点读《党章》总纲和第一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全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和分则第六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06年版)》关于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三个自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国梦”等方面的论述。党员干部还要认真学习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4月25日在《长沙晚报》发表的署名文章《干部要干事、为官要有为》。
2、领学。讨论会上,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可以讲微党课的形式领学,有条件的也可邀请专家学者讲座领学。党支部书记要带头示范,积极引导其他同志踊跃发言、开展讨论,认真对发言情况进行点评,达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
3、践学。每名党员要聚焦“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党员”主题,结合自身成长、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党员标准、对照职能职责,经常自省信仰问题、自查宗旨意识、自检日常言行。党支部每名党员都要在讨论会上逐一发言,做到思想认识必谈、突出问题必谈、根源症结必谈、整改措施必谈等“四个必谈”,原则上每个党支部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半天。
五、相关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讨论,讲党课可一并进行。有市领导联点的单位可邀请市领导参加学习研讨会。这次学习研讨,原则上不组织到长沙以外的地方学习,不以专题辅导代替个人自学,不以辅导材料代替对原文的学习。
2、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专题学习讨论方案,在《党支部工作手册》上做好学习记录。每名党员要撰写发言提纲,会后复印交支部汇总。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督导组将适时对学习讨论方案、学习记录、学习研讨会发言提纲进行抽查、通报。
3、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对专题学习讨论情况及时总结。在学习讨论完成后一周内,向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综合组报送情况总结。情况总结要写清楚本单位开展专题学习研讨的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本次专题学习讨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下一步改进方式等。
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协调小组
20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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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8-13 12: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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