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审批制投资项目条件和程序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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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来我局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并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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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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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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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我市发展建设规划和土地供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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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项目审批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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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单位报送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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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单位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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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论证情况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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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目单位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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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项目单位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正式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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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8-13 19: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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