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bsp;各村村委、镇直各部门:

秋季是重大动物疫病的高发季节,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ldqu;防总&rdqu;和省、市、县&ldqu;防指&rdqu;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防控重点

当前我镇疫情隐患严重,散发的牲畜口蹄疫、禽流感疑似疫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仍有发生,秋节前后,个别村牲畜口蹄疫疫情有抬头之势,因此,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的疫情形势和防控任务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估计,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持&ldqu;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严密处置&rdqu;的24字方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和综合防控,突出抓好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密集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的防制。确保全镇疫情平稳,实现&ldqu;全年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农业增效,农民增收&rdqu;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目标。

二、全面动员,集中力量,扎实开展秋季强制免疫

搞好动物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和主要保障,根据省市、县&ldqu;防指&rdqu;统一部署,今年秋冬季集中免疫从9月0日开始到0月底结束。各村要坚持国务院动物防疫工作的规定,全面动员,集中力量,按照《桃江县202年动物&ldqu;秋防&rdqu;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严格执行&ldqu;六到四不漏&rdqu;、&ldqu;七统一&rdqu;和&ldqu;四个百分之百&rdqu;:即通告到村、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台帐到户、标识到畜;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统一免疫进程、统一免疫程序,统一标识档案,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圈舍消毒,统一抗体检测,统一进度报告;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率达到00%,猪牛羊口蹄疫病免疫率达到00%,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率达到00%,免疫挂标率达到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健全疫情监测机制,强化重点监管

加强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强化重点地区监管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重要措施。各村必须按照省市县&ldqu;防指&rdqu;的规定,认真落实疫情监测工作,负责疫情观测和疫情报告。对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各村都必须有详细记载和进行及时核查,查证属实的及时上报,规模养殖小区和规模养殖场(户)要明确专人负责,动物防疫员作为动物防疫的技术责任人(报镇防指办公室备案),并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村级动物防疫员要在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加强指导和监督。对监测不合格的场户要追究技术责任人的责任。

四、依法防控,强化检疫监督执法,严防疫情传播

动物防疫机构和动物检疫执法人员要严把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关,确保进出境的动物及其产品健康合格,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严厉打击收购、销售病害动物及产品的不法行为。并制定定期消毒制度。

五、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反应能力,果断处置疫情

各村在搞好&ldqu;秋防&rdqu;的同时,要进一步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需要。一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立即按照&ldqu;早发现、快反应、严处置&rdqu;的原则,迅速、果断将疫情扑灭在疫点,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做到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

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按照国务院确定的&ldqu;地方各级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rdqu;的要求,镇政府与各村签订的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村&ldqu;一把手&rdqu;为第一责任人。因此,各村要根据本地实际,确保工作落实。镇&ldqu;防指&rdqu;将组织督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对因思想麻痹、免疫不到位、疫情处置不迅速,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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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5-23 15: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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