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行节约八项要求

  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并严格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的严峻挑战,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运行困难加剧,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解决和改善民生问题任务繁重。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xxxx]xxx号),明确提出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必须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
  一、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并相应减少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
  二、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5%。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
  三、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0%。国内公务接待严格按标准实行工作餐。
  四、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五、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
  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到200年底,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新建办公楼,不准建设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楼堂馆所。经批准已开工建设的,要严格执行规定标准。严禁为领导干部超标准建设、装修住房。
  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信等方面的费用支出。
  八、严禁党政机关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深入开展治理&ldqu;小金库&rdqu;工作,注重从资金来源上堵塞漏洞。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17 16: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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