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203年6月7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精神,6月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市林业局庚即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全面分析了当前全市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及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

  全市各级林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列入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各级林业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明确各级林业部门既是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又是工作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一岗双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机制,落实主体责任,要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提高行政执行力。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

  全市林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重点环节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森林防火安全不容忽视。各级林业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突出重点,抓好安全工作。

  (一)突出抓好森林防火安全。加强森林防火,强化重点区域的巡护和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强化野外用火管理,严格生产性用火审批。加大火灾火情的查处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火灾火情,做到有报必查,每查必果。严格值班制度,确保火情及时上报和处置。注重宣传,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

  (二)突出抓好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对涉林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拉网式排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特别是要加强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加强隐患排查,在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涉林企业,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突出抓好林区生产生活安全生产。做好林区夏季防汛工作,全面开展林区内木材生产、林区道路、工程建设和办公楼、宿舍楼安全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在汛期有可能被洪水淹没、冲毁的林区群众住房,工棚及堆放木材及生产生活物资等要及时采取措施搬迁。对可能发生山体地质灾害的隐患要提前排查,设置警示标牌,派专人看守,做好应急预案,确保林区生产生活安全。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安全巡查,要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的各种游乐设施、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区域防护设备进行维修加固,确保辖区内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加强指导,强化检查

  各地要认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即日起,全市林业系统将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区、市、县、自治县林业局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并于6月底前将安全生产自查情况报市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同时,市林业局将派出工作组深入各区市县林业局和林业生产企业,进行抽查,确保林业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编辑:月影)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01 11: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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