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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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切实做好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有关企业:

208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明显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势必剧增,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持续高位运行,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庆、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各项部署的攻坚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做好今年特别是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尤为重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抓手,全面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要以强有力的安全监管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监管指令,确保不安全不生产,生产必须保证安全。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节前要带队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要主动作为,提请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开展各行业领域的安全大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要始终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从严从实落实工作责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两节”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从严查责追责问责。

二、突出事故预防,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把握节日期间群众密集出行的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旅游、消防、商场、工贸、危化品、烟花爆竹和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一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重点加强临水、临崖、坍塌等危险路段的专项整治,落实全员上路、重点值守等非常措施,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超载超限、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落实车辆营运前检测检查、运行实时监测监控、动态跟踪告知提醒等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客运班车、旅游包车、重型货车及危化品运输车的重点管控。要加强车流分析调度、信息发布和科学管控,及时启动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及时介入疏导交通拥堵,防止车流大密度聚集引发事故。要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规范渡口日常管理,督促落实各项制度措施和设施设备,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营运船舶。二要加强旅游场所及各项游乐设施设备的安全监管,各地要在节前对旅游安全管理进行专题部署,特别是对游客集中聚集的重点区域、临水临崖的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带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设备),要组织一次实地踏勘,进行全面排查和风险评估,就地督促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对风险性较大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坚决采取封闭、禁用或停止运营等断然措施,决不能冒险开放和带险运营。带有游客参与的危险性旅游项目,必须专人专岗专责,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三要突出宾馆、市场商场、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城市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安全和消防安全检查,严肃查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开门营业。四要加强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组织引导和现场管控,特别是要做好诸葛亮文化旅游节、襄阳马拉松等大型群体性活动的安全防范,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督促做好各项安全生产保障工作,加强调度管理,合理控制、及时疏导密集人流,严防拥挤踩踏、消防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五要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矿山边坡坍塌、井下顶板冒落、透水、尾矿库垮坝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要加强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监管,各地节前要对所有民爆物品使用单位或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严格审查管理使用台账,规范民爆物品管理,严防民爆物品流入社会。六是要对“两节”期间建筑施工行业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突出现场管理和规范操作,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防护网配置、个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和部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厉打击“三违”作业,严防高坠、触电、机械伤害等易发事故发生。七是结合专项治理,加强对涉氨制冷、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安全标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重点解决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锅炉、管道、电梯、压力容器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和日常检查,分单位、分类别建立监管工作台账,实时掌握重点设备的运行状态,运行失常或不稳定的要及时淘汰更换;未经监测或检测不合格的,要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严禁带“病”运行。

聚焦隐患整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乡旅游、消防安全、油气输送管道等重点行业领域,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进行挂牌跟踪督办,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确保去功能化。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在矿山、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实行派驻盯守和责任包保,严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两节”期间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加强应急值守,规范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预报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要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组织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或遭遇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应急救援和科学处置。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同时妥善处理事故善后、WW工作。同时,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应对和管控,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围绕重点任务进一步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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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25 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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