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访局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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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通知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守住节点,寸步不让,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反弹回潮,杜绝“节日腐败”,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以及电子礼品卡、商业预付卡等节礼;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组织参与公款吃喝、同城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二、严格工作责任,切实落实“四个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二是清廉氛围营造到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积极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三是学习教育强化到位。要强化学习,重申政策和纪律要求,持续释放知止知畏、收手收敛的强烈信号。四是纪律要求明确到位。要突出重点,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敢于和善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严肃监督检查,坚持执行“四个规范”。一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机关公务用车定点封存,因工作需要出车的,必须实行出车审批报备手续。二是规范节日值班制度,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在岗值班,通讯工具保持畅通,及时妥善处理值班期间一切工作。三是规范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夕各办公室要做好用电、用水、门窗等安全事项检查,值班期间要加强巡查,不得出现任何影响安全事项。四是规范自身言行,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得接受任何具有工作关系的宴请和礼品礼金,探亲访友不得骚扰基层机关。局机关党支部对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如有顶风违纪者,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格问责,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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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19 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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