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18年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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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208年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

各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廉洁自律,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切实转变作风,防止“四风”反弹,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节日期间的廉洁自律通知如下:

一、明确纪律要求。各单位要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蚀,自觉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若干规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利用婚丧嫁娶敛财以及各种变相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充分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扣着一个环节抓。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履行监督责任。校纪委和各基层纪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结合全省集中开展的整治“帮圈文化”专项排查工作,特别是在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严格追究;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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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19 10: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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