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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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通知

各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开发区教体卫计局,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展现新时代我市广大教师坚守讲台、筑梦中国的新形象新风貌,进一步团结凝聚广大教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市委、市政府决定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市开展20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通辽市优秀校长

评选范围&bsp;&bsp;&bsp;&bsp;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校长、园长。

2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优秀校长30名。

3评选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③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任职期间,学校发展规划得到较好实施,学校内部民主管理、教师队伍建设、教研教改、教育教学质量、特色办学等各方面成效显著,办学效益被社会公认、学生家长满意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

④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⑤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任校长、园长4年以上;

⑥农村牧区学校校长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⑦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任职期间,学校在近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

①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师生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

②师生中出现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③在师德建设、教学规范等办学行为方面严重违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通辽市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和教研室专职教研员。

2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优秀教师80名。

3评选条件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③承担过市级或旗县级观摩课或展示课;

④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⑤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⑥教龄在5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⑦同等条件下,在苏木、镇以下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选;

⑧参评的苏木、镇(含)以下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需在农村牧区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0年以上(含0年),且现仍在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其他条件可适当放宽,推荐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⑨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三)通辽市师德标兵

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教师。

2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师德标兵30名。

3评选条件

①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②教龄在0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

③教学态度端正,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工作刻苦努力,为学生服务,事迹感人;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并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寓思想性与教学之中,所教的学生品德好、成绩好,讲文明、懂礼貌;

⑤同等条件下,在苏木、镇以下学校、民族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选;

⑥农村牧区学校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

⑦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四)通辽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

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从事班主任工作的专任教师。

2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30名。

3评选条件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③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产生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④长期在班主任岗位工作,对学生教育有独特见解,管理班级工作或管理学生工作经验丰富,成效显著,得到社会的公认,

⑤教龄在5年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⑥同等条件下,在苏木、镇以下学校、民族学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优先评选;

⑦农村牧区学校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20%;

⑧有特殊贡献者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五)通辽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教辅单位从事行政管理、教学辅助、后勤管理工作的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通辽市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

3评选条件

①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奉公,正确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参加各种政治、业务学习。&bsp;

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安排,团结协作,敬业奉献,讲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好,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受到教职工的好评。&bsp;

③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业务素质能力较高,工作质量好,能为教育教学提供优质服务。&bsp;

④有开拓创新精神,在教育行政工作、招生考试工作、教学研究工作、现代信息管理、学校安全工作、学校后勤工作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六)市校合作优秀教师

评选范围

xx民族大学教师。

2评选名额

拟评选表彰市校合作优秀教师0名。

3评选条件

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②在深化通辽市与xx民族大学的市校合作工作中思想认识高,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为通辽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旗县市区要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申报比例。曾获得过同类表彰奖励的人员或集体,原则不再参加同一称号的评选。

二、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组织推荐

各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所属学校的推荐人选工作,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市直学校的推荐人选工作。

(二)申报推荐与考核

市、旗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所属学校校长、教师认真学习评选条件,对照评选条件由本人提出申报,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民意测评(民意测评教职工赞成票达不到2/3以上的不列为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上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市、旗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所上报的材料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根据推荐名额和初评情况由市、旗教育局研究确定所属学校的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在其所在旗县市区范围内(市直学校在学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后,无异议的人选形成综合材料上报。

(三)公示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并报请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在通辽日报、通辽电视台、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及相关媒体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委、市政府将在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进行表彰命名。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旗县市区报送材料(含民族大学、职业学院、艺术学院)

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一份(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意测评结果、评审情况及结果、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

2纪检委、检察院征求意见原件;

3《通辽市208年教师节先进个人审批表》、《通辽市208年教师节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2份。

(二)市直学校报送材料

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报告一份(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意测评结果、评审情况及结果、会议记录、公示情况等);

2《通辽市208年教师节先进个人审批表》、《通辽市208年教师节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汇总表》各一式2份;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学校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份;

4论文、课题、原件及复印件各份;

5全面反映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由学校负责撰写、打印),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突出事迹或感人事迹等。字数原则控制在3000字以内。

以上材料除《审批表》、《汇总表》及各类原件外,请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装订成册,用档案袋装袋,并用A4纸作封面(标注参选类别、姓名和单位)。所有复印件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

以上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8年6月30日。

评选所用表格可到通辽市教育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xx

市直各学校参评材料请务于208年8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各旗县市区,xx民族大学,通辽职业学院,科尔沁职业艺术学院申报材料请务于208年8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四、有关要求

(一)此次评选表彰采取市级统筹、旗县市区为主,等额推荐的方式进行。各旗县市区教育局为本地区推荐人选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好本地区的评选推荐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市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对各旗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如在督查和公示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取消名额不得递补。市直学校推荐人选由市教育局负责推荐评审。

(二)为加强对表彰工作的领导,成立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各旗县市区教育局也要成立表彰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评选表彰工作。

(三)各旗县市区在做好通辽市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基础上,要开展本地区的教师节表彰奖励活动,并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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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2 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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