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2018年庆祝“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创建市级“双拥模范城”专项文艺演出有关事项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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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208年庆祝“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创建市级“双拥模范城”专项文艺演出有关事项通告

&bsp;&bsp;&bsp;“八一”将至,为扎实推进市级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经研究,拟于208年“八一”前夕举办208年庆祝“八一”建军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创建市级“双拥模范城”专项文艺演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bsp;&bsp;&bsp;一、演出时间:208年“八一”前夕。
&bsp;&bsp;&bsp;二、演出地点:綦江区文龙街道营盘山广场。
&bsp;&bsp;&bsp;三、承演单位要求:
&bsp;&bsp;&bsp;、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艺演出资质单位;
&bsp;&bsp;&bsp;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组织表演活动的内容,并有多次从事区(县)级以上大型演出活动的经验。
&bsp;&bsp;&bsp;3、具备独立承担舞台搭建、节目主持、专业音控等专业技能。
&bsp;&bsp;&bsp;4、组织演出的节目要严格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节目的思想性、艺术性等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
&bsp;&bsp;&bsp;四、报名事项:
&bsp;&bsp;&bsp;请具备参演资质和有意向的单位于208年7月3日(星期五)中午2:00以前(逾期不再受理)到区民政局财务科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质,区(县)级以上大型演出活动的佐证资料等),初审通过后领取相关资料,并按规定参加后续流程。

&bsp;&bsp;&bsp;联系人:范先生,咨询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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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7-18 12: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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