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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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年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通知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xx教通〔204〕号)精神,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提高资助工作水平,实现“资助育人”目标,根据学生资助工作宣传月活动要求,决定开展208年暑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活动,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搭建起学院与家庭、社会的良好沟通平台,形成学院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联动,有针对性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和教育工作,提高教育和服务水平。

二、活动步骤及要求

确定家访对象(7月3日前):各系确定2名省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作为家访对象,明确家访老师(每位家访对象2名,其中名为学生本人辅导员)。

2前期准备工作(7月4日前):事先联系家长,说明我院家访的目的与要求,并与家长共同确定具体家访时间;向家长重点了解学生家庭基本情况、生活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选好家访路线及交通方式。

3家访进行阶段(7月5日至8月29日):向家长汇报该生在院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了解学生实际家庭困难,与家长探讨如何帮助该生克服暂时困难,达到成长进步。同时,代表学院资助慰问金2000元(于开学后打入学生卡上),并宣传国家有关资助政策以及我院对各项资助政策的实施情况,介绍相关办理条件及程序,做好调查记录和拍照等工作,具体家访时间不得超过3天。

4后续总结阶段(9月日前):家访回院后,及时向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汇报家访情况,并向学生工作处提交一份2000字左右的家访调查报告(报告应包括被走访学生基本情况、走访时间及地点、走访目的、被访学生家庭情况、该生情况分析、工作建议及体会等,须附上相关图片资料)。

三、注意事项

家访人员应认真了解学生家庭的实际困难,掌握学生家庭情况第一手资料,以便做到家校联手,共同帮助学生战胜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2家访人员是学院的代表,在家访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形象及言行举止,充分体现自身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精神。

3家访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不给被访学生家庭增加任何负担,不参加任何宴请、旅游等与家访无关的活动,并注意自身及财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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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7-18 1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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