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暨全国“两会”精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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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暨全国“两会”精神通知

各支部:
&bsp;&bsp;&bsp;现将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的通知》(x办电发〔208〕x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引深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培训的实施方案&t;的通知》(x组通字〔208〕x号)文件要求,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暨全国“两会”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深入学习。组织一次全体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4月中旬完成,同时将支部开展情况以照片、文字的形式报回人事科。

2、认真讨论。组织一次讨论交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专题学习讨论,围绕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

开讨论交流,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自觉践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学习,与党员一起讨论交流,带头谈认识,讲体会。4月下旬完成,同时将支部开展情况以照片、文字的形式报回人事科。

3、撰写体会。每名党员写出一篇心得体会,结合自身工作,谈谈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后,自己思想上有哪些深刻体会,4月3日前,支部统一收齐后交人事科。

各支部要通过“三会一课”、讨论交流等活动形式,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不移学习宪法、拥护宪法,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理论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自觉做到“两个坚决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为我市全面挺进全省第一方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设具有晋中特色的现代农业强市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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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20 20: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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