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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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清明节将至,祭祀活动明显增加,森林火灾防范形势严峻。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内实际情况,为切实抓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狠抓责任落实
各村(社区)干部要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认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将森林防火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切实将森林防火责任制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大宣传,增强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在坟场、林区、旅游景点等主要路口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的防火安全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加强巡查,狠抓火源管控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充分运用多种巡护手段,加大森林火灾的监控力度,充分发挥巡护人员作用,管控好特殊人群。对重点区域、敏感部位要坚持严防死守,及时清理树下杂物,严禁在林内用火,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和文明旅游。
四、强化值守,确保政令畅通
各村(社区)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不得缺岗脱岗,确保森林防火值班电话畅通。一旦发生火情,相关单位负责人要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原则,迅速组织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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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7 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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