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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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年清明节期间旅游安全工作通知

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208年清明节即将到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要求,今年清明节群众扫墓服务接待工作围绕“节地生态安葬,平安文明祭扫”主题,以“安全无事故、服务零投诉”为工作目标,以服务保障、消防安全、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为工作重点,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旅游行业的安全与稳定,维护首都良好的旅游环境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去年入冬以来北京降水较少,严重干旱,森林火险易发高发,且清明节期间群众外出扫墓、游览观光等活动大幅度增加,旅游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明节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须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周密安排,做到认识、组织、工作三到位,严格落实“两明确、五禁止、两确保”(即明确部门责任,明确辖区责任;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墓地吸烟、严禁点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确保不发生火灾、确保不发生踩踏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确保安全制度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平稳。

二、突出重点,强化安全管理

清明节期间,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清明节期间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一是深入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旅游景区要对游乐设施、牵引索道、缆车、滑道、疏散通道、救生设备等进行大检查,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转;山区林地和重点文物单位要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宾馆饭店要重点检查燃气使用、消防系统、电器设备、锅炉电梯、高压容器等重点部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各区旅游委要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隐患情况上报市旅游委;二是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管理。旅游景区要采取措施增加临时停车位,并做好景区周边交通疏导;各旅行社要使用合法、有旅游运营资质的车辆和专业司机,要对司陪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司陪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发生旅游交通事故。三是做好客流疏导控制工作。旅游景区要做好客流监控、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措施。四是开展应急演练。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拥堵踩踏、防火防爆等应急处置的能力;五是加强安全巡查工作。3月3日、4月5、6、7、8日为扫墓高峰期,在此期间各单位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墓地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要严防祭扫火灾事故,确保旅游安全。

三、严格值守,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坚持节日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证有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旅游突发事件,各区旅游委、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报告,做到不漏报、不误报、不瞒报,并迅速实施应急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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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01 11: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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