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送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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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材料通知

教育系统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学生体质达标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教办体〔206〕号)要求,教育部将于九月下旬赴各地开展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尽快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做好迎接国家督查准备。
一、督查重点
(一)建立强化学校体育工作机制情况。学校体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本学校体育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建立青少年体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支持政策等情况。
(二)学校体育办学条件建设情况。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师配备与培训,落实体育教师考核、职称评审及待遇,体育场地设施达标,学校体育经费投入等情况。
(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情况。按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程,实施大课间体育活动,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教学水平,建立学校、家庭和社区协同配合指导学生课外锻炼的机制等情况。
(四)学校体育竞赛活动开展情况。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课余训练和组织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定期召开运动会等情况。
(五)学生体质达标情况。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测试率、达标率、上报数据、分析数据以及结果应用等情况。
(六)学生体育安全风险防范情况。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实施《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落实校方责任险或实施学生运动伤害意外险等情况。
(七)学校体育评价机制建设情况。贯彻落实《中小学校体育工作评估办法》《学校体育工作年度报告办法》的情况,学校体育中考制度建设与实施,学校体育纳入“综合素质评价”的总体考虑与初步方案等情况。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9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自查报告和学校学生体质达标情况自查表(见附件)报送至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以便及时上报,其中基层小学以教委(育)办统一报送。
联系人:朱,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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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15 21: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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